【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不断深入、城市建设发展不断加速,公众主人翁意识逐渐增强,公众参与规划决策已成必然趋势。新版《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村庄规划正式成为法定规划体系的一部分,结束了城市规划学科长期忽略村庄规划编制发展的情况。2007年至今,全国范围内各省市陆续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同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添设公众具体参与环节,从制度与流程中确定村民参与规划决策中表达自身意愿的重要性。但现今村庄规划编制程序中,公众参与决策存在着一定的形式性、低效性与无序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空缺与村庄规划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村庄利益主体间的冲突日益加剧,也难以推动村民参与有效性提升。在现实状况下,构建不同利益团体间协商桥梁、提升公众参与有效实施、满足公众真正意愿成为一种社会客观需求。新版《城乡规划法》中对“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实施具体内容进行界定,奠定公众参与实施的法理基础,但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具体程序尚未界定,保障系统尚未明确。我国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尚处于初级阶段,近几年村庄规划公众参与层面虽飞速发展,但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理论实践研究需进一步推进,全力发挥公众参与真正效力,实现“以人为本”的真正内涵。

本研究以“问题提出—文献整理—总结经验—案例分析—提出措施”的技术路线为框架,结合文献查阅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对比分析法、访谈法与综合评价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比国内外优秀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成熟案例,借鉴国内优秀学者公众参与有效性评价指标,分析白山村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有效性情况,提出提高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相关建议。为寻求提高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有效性具体手段,本研究通过对广州市太和镇白山村进行调研,协同366名白山村村民针对白山村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情况进行评分,汇总村民评价数据,结合国内优秀学者公众参与评价体系,结合综合评价方法对白山村村庄规划公众参与有效性情况进行评价。本研究依据计算得出评分结果,评定白山村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有效性分数在(1.4,1.8]区间内,确定其公众参与进行不太有效。通过对白山村村民调研数据分析,结合白山村村庄规划公众参与具体情况,探讨分析出其公众参与形式可提升空间。为提升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有效性,本研究总结出应完善以下几点策略:(1)优化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形式与技术环节;(2)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法律保障体系;(3)创新与完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与意见反馈渠道;(4)完善规划师的职业准则。本次对白山村村庄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进行评价,是一次基于村庄发展、村民真实意愿的调查研究,所研究提升公众参与有效性策略对今后村庄规划公众参与评价、实践与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程序的发展完善具有一定发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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