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发〔2019〕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定于11月上旬在山东省临沂市举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典型经验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关于“优质粮食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聚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交流典型经验,进行座谈研讨,实地观摩考察,推动做好省级“好粮油”和“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参加人员

国家局领导及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省(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分管局领导、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有关示范县(包括定点扶贫县和“三区三州”)和示范企业各1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1月4日全天报到,11月5日至6日上午开会,会期1天半(11月6日下午返程)。

(二)地点。山东临沂蓝海国际大酒店(沂河店)(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书圣路2号,电话:0539-7636666)。

四、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通知本地区参会的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并于10月28日前将本地区所有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分别反馈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请辽宁、江苏、山东和湖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吉林、山东、湖北、湖南和广西等省(区)的有关示范县,内蒙古、江苏、湖南和广西等省(区)的有关示范企业及中粮集团做好发言准备。相关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收集本地区发言材料一并于10月28日前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以便汇编会议交流材料。

(三)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会务组负责,参会人员交通费用按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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