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省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以来,各地按照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强化举措,扎实推进规范化创建工作,有效夯实了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并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为宣传推广首批达标创建县级统计机构的好经验,省统计局推出统计“双基”建设专栏,刊发相关成功做法,供各地学习互鉴、共同提高。
芦溪县统计局
“五精”理念增质效
“五力”提升促发展
近年来,芦溪县紧扣省“三年行动”要求,创新统计“五精”管理理念,提升统计“五力”工作水平,全面夯实统计根基,服务芦溪高质量发展。
一、精心组织,着力提升统计工作“保障力”
一是在经费人员保障上“补足”。持续提高统计工作经费,增设事业编制机构的县调查中心,县工业园区、乡镇、村、企业均成立统计办,分别按“2或3+N”“1或2+N”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是在设施设备保障上“达标”。统一规范各级统计机构配备标准,配齐配全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统计工作办公用品。
二、精致服务,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生命力”
一是业务培训“全领域”。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组织县、乡镇、村(居)、企业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10余场次、1000余人次。
二是基层服务“全天候”。畅通统计服务通道,开设统计服务热线,建立微信、QQ、钉钉群,与服务对象保持服务“零距离”,及时开展“上门式”“精准式”“订单式”服务,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三、精准施策,着力提升统计工作“驱动力”
一是政策“加持”。出台《芦溪县新增“四上”企业奖励办法》,对新增入统企业进行资金扶持,按申报奖励、成长奖励给予奖励支持。
二是考核“加力”。将“统计改革与基层基础建设”列入全县综合考核,对被省、市评定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乡镇、部门给予奖励支持。
三是待遇“加码”。2022年起,逐步提高一套表统计员岗位补贴、住户调查户及辅调员补贴标准,新增村级统计员月补助。
四、精细管理,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执行力”
一是实行网格管理。建立乡镇、村、企业统计人员网格库,全面实行网格化、质量网格化管理。
二是严格质量管理。强化统计业务岗位责任、数据采集审核、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估,层层把关数据源头质量。
五、精密融合,着力提升统计工作“凝聚力”
一是领导推动聚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专题研究、部署统计工作,县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推进会,推动落实统计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聚力。出台并严格执行《芦溪县经济运行监测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10个运行监测机制,切实压实部门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渝水区统计局
创新思路健全机制
抓实抓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渝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目标,突出“四化”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区统计机构高标准严要求、分批分次推进,扎实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为渝水统计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管理制度化,统计工作机制健全高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重点。
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完善了《统计工作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配齐了办公硬件设施。通过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自身的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完善考奖机制。对“五上”企业统计人员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确保企业数据质量。
二、人员专业化,统计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区统计人员配备,2022年新增副局长1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充实了工作力量。
二是完善机构设置。乡镇(办)、园区、行业部门均设立专门的统计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名首席统计员和至少1名辅助统计员,首席统计员负责履行综合统计的管理职能。
三是夯实基层队伍。对首席统计员下发聘书,签订岗位责任合同,目前全区17个乡镇(办)和园区共配备统计人员40人,其中首席统计人员18人,辅助统计人员22人。
三、工作规范化,统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全方位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将《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科目,将《统计法》纳入区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必修课,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二是全流程严把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源头管理,规范数据上报流程,做到即录即审,加强异常数据审核,确保及时性、逻辑性、准确性有机统一。
三是全维度推进达标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抓好统计网格规范化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网络和办公场所“六落实”,实现了区、乡、园区、部门、企业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监管多样化,统计基础建设达标固本
一是工作检查常态化。为了确保各项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顺利达标,区统计局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平时督导检查,切实加强了规范化建设的动态监管,使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综合考核严格化。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全区综合考核,一季度一评分,年底严格对照年度考评项目,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和区直相关单位开展考核评分,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将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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