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民监督员 杨宁
△ 杨宁:荆州区利民房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民主党派人士
2020年,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监督员,三年来,我先后共列席参加检察机关会议和各类监督及听证活动20余次,这些履职经历让我对如何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思考。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从接过聘书的那一刻起,我心中就升起一种强烈的使命感,那份监督员证书承载着神圣的使命与责任。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尽力、尽职、尽心履行职责。三年来,我在各种案件公开听证、公诉庭审、法律文书送达、检察院公众开放日、座谈会、社区矫正调研等活动中,留下了诸多难忘的履职经历,充分见证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让我体会到法律的公开公正,见证了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推进,并对荆州区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留下深刻印象。三年来的履职经历让我体会颇深、感慨颇多、收获满满。
2022年9月,我参加了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听证会,并随检察官们一起走访调查张某某的家庭详细情况,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我讲解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标准、程序及该案的办理过程,并公开宣布了荆州区检察院关于对张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在现场人员的见证和监督下,承办检察官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给救助申请人。通过参与这次活动,我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更直观的感受。司法救助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作为一名见证全程的人民监督员,我为荆州区检察院的工作点赞。
通过开展监督履职工作,我深深感受到,要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不负于人民监督员这一光荣称号。除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更要了解检察工作纪律性、规范性,始终履职尽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啄木鸟”精神,做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为推进司法进步、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社会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编辑丨张宝方 郑章淋
审核丨王恒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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