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的部署安排,在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我省继续选派24021名机关企事业干部组成10253支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5月7日,驻村工作队全部进村到岗,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这次驻村工作队员调整轮换过程中,各级组织部门严格把好选人、派驻、管理、激励“四关”,确保驻村干部选得准、沉得下、融得进、干得好。
把好选人关,做到尽锐出战。严格驻村干部人选条件,明确要求省派驻村工作队长一般应是副处长以上或相应职级层级的干部,市县驻村工作队长一般由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担任。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近年来确定的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对象中选派驻村干部,优先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涉农专业技术的干部。严格驻村干部选拔程序,采取个人报名、单位研究、组织审核的方式进行,确保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派到乡村振兴第一线。在670名省派驻村干部中,40岁以下年轻干部占44%,处级干部或相应层级干部占32%,有基层工作经历或涉农专业干部占26%。
把好派驻关,确保人岗相宜。为了提高驻村帮扶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分析研判,把部门特点、行业优势、干部特长和驻点村实际有机结合,精准派驻驻村工作队。目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重点帮扶村,主要由省派工作队、市派工作队和派出单位力量较强的县派工作队进行帮扶,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已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第一书记,根据实际适当缩减工作队队员人数。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一队带多村”方式,就近帮扶相邻的1—2个村,实施整体推进、连片开发。此外,对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和换届后排查出的党组织相对软弱村,也相应选派了驻村第一书记。
把好管理关,促推敬业履职。借鉴脱贫攻坚干部驻村管理经验,由各级组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成立驻村办,构建了县乡属地管理、单位跟踪管理、驻村办服务管理的多维管理体系。明确驻村干部担负推动学理论、强组织、固成果、兴产业、美村庄、共治理、育人才、优服务“八个推动”的责任任务和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召回撤换等工作制度,持续加强驻村工作作风建设。围绕培训赋能,建立省级示范培训、市州重点培训、县市区兜底轮训的三级培训体系,每年组织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至少进行1次集中轮训。按照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要求,聚焦实干实效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队履职情况,力戒“痕迹化”管理,让驻村干部集中精力干好工作。
把好激励关,激发干事热情。严格落实省委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持续深化驻村干部“宣传表彰一批、提拔重用一批、约谈提醒一批”等“ 三个一批”工作,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驻村干部,及时宣传推介,并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实行派出单位与驻点村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建立派出单位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到村调研指导等制度,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驻村干部履职尽责创条件、搭平台。严格落实100元/天的驻村伙食补助、100元/月的驻村通讯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逐人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保险,建立驻村干部定期健康体检、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职责任务
推动学理论
组织所驻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落实党章党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推动强组织
帮助选优训强村干部队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年轻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力量。支持建好管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推动固成果
帮助做好稳岗就业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参与开展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推动兴产业
帮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指导用好村级集体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推动美村庄
参与指导编制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共治理
帮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抓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加强普法教育,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培养文明乡风。
推动育人才
摸清本村各类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帮助制定本乡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和帮带措施,通过产业带动、支持创业等方式,引进培养优秀人才。
推动优服务
协助优化村级“一门式”公共服务,开展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参与落实教育、卫生等惠民政策。会同村干部每年对驻村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次。做好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指导细化任内驻村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