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提升这些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它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这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战略决策,在教育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一、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路子,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必然选择,其中人力资源的充分发挥至关重要。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不足。在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党中央首次明确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总体部署,要求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几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需要通过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上进一步引领全国高职院校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在人才培养模式上通过推行产学合作、工学结合,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加快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核心是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技术创新”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所在,与之相适应的创新型队伍既需要高层次人才,更需要加快培养能够解决生产难题的复合型、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因此,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己任的高职教育已经成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成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院校任务更加艰巨。近年来,尽管高职教育发展迅速、贡献巨大,但还难以适应培养高技能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品牌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各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国高职院校将发展重点从规模扩展迅速放到质量提升上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各类高职院校全面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八亿农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职业技能的现状,必须在农村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要完成这项历史性任务,既要加快发展农业类高职教育,也要充分发挥其他各类职业院校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因此亟待建设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其他院校发挥带动作用和辐射功能,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结构调整、为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农村城镇化建设和推进工业化进程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提高高职教育的整体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提高,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选择越来越多样化;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如何适应生源变化的实际情况,使广大学生都能够成才,是所有高职院校面临的紧迫任务;随着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增大,如何通过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实现充分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成为摆在各高职院校面前的现实问题。所有这些都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需要通过提高高职教育的整体水平来解决。我国高职教育的规模发展,在数量上为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通过实施示范性院校建设,将在总体上促进全国高职院校踏踏实实注重内涵建设,真心实意关心各类学生成长,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选择,使各种类型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都有更大提升,从而在质量上进一步满足学生及其家长的愿望,满足社会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推进实现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加快示范性院校建设是高职教育高水平发展的重要选择
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均衡发展的基础。1999年国家实施高等教育扩招政策以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1998至2005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数从43万人增长到268万人,在校生数从117万人增长到713万人,增长幅度均超过5倍,高职教育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目前,除西藏地区外,基本形成了每个市(地)至少设置一所高职院校的格局,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为实现高等教育规模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当前高职教育发展迫切要求强化特色,提高质量。高职教育的规模发展是我国培养大量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举措。目前高职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是发展高职教育规模的重要保障。为贯彻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要求,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的战略任务,高职教育肩负着极其重大的历史使命。
高职教育要提高质量,关键在于加强高职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目前高职教育的办学质量还难以适应社会需求,重要原因之一是许多院校从中专升格为高职时间不长,建设速度未能与规模发展速度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人才培养模式尚未转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模式上来,教师队伍水平尤其是实践教学能力偏低,实践教学设施等资源也不足,直接影响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提高高职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加强高职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
高职院校基础能力的普遍增强,需要一批优秀院校的引领。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抓住了高职教育内涵建设过程中必须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如何增强高职院校基础能力,直接影响到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前景,因而需要集中财力和优质资源,在国家指导下建设一批优秀的高职院校,发挥其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国高职院校基础能力的普遍增强,并使这些最优秀的高职院校能够在高职教育领域作出贡献。
三、加快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具有重要的政策环境和基础条件
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为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大战略决策,为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高职教育的发展将更加注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建设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更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中央财政对示范性院校建设的投入,既是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也将对高职教育战线形成巨大的压力和动力,各高职院校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为示范院校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我国高职教育已形成以省级地方政府统筹管理为主、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质量监控的两级管理格局,增强了高职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中央财政集中财力,有选择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优秀高职院校,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并拉动地方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投入,带动高职教育改革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目前一些省市已着手开展培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工作,他们立足于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深入开展实际调研和专家咨询,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和服务功能,做好院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支持高职教育的积极性,协调财政和教育等各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配套资金能够及时到位,为建设计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高职院校的改革探索,为示范院校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高职院校都在积极探索实现适应中国国情的高职教育模式转型。如一些院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工学合作,突出能力培养,实现了较高的就业率;加强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加快培育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努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进行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的改革;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以就业为导向优化教育教学过程,建立与企业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重视学生职业道德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实行灵活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使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
四、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初步考虑
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目标的基本定位。按照战略要求,用5到10年时间,重点建设100所办学实力雄厚、社会认可度高、明显具有辐射能力和国际影响的高职院校。在建设中,应以专业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培养质量,发挥辐射作用,引领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发挥重大作用。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特别是在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要在办学模式上有重大突破,特别是在办学理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教学条件要达到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尤其要建成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质量实训基地;要建设一批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方面有明显突破,国内领先、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以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造就一批在本行业、本地区有影响的技术和工艺大师;要努力形成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在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在若干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要特别注重在辐射和带动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发展、对口支援农村和中西部职业院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高度重视示范性院校建设的导向性和辐射性。应充分发挥示范性院校在区域内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共同提高,推进当地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坚持以强为主、兼顾均衡,在布局上择优遴选、协调发展,在强调突出示范性的同时,要从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发展基础、不同类型、不同主办部门的高职院校,做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要优先支持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就业质量高的高职院校建设,优先支持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专业建设;要坚持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为第一要务,在服务中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就业水平为目标,同时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各类培训、技术服务与对口支援,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双赢;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学校办学活力,积极探索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依靠行业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以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同。
重点支持具有良好发展条件的院校进入示范性建设的行列。院校领导的能力领先是建设示范性院校的首要条件。院校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该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心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具有很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学习力、创造力和人格魅力。其次,院校必须具备优良的综合能力,才能真正发挥示范作用,一方面应做到办学有规模,质量有保障,就业有优势,改革有成效,办学定位准确,理念先进,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能够有持续不断的政策支持和较大投入,使其师资、设备、经费等方面的资源比较充足。第三,必须在教育改革方面有鲜明的特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学生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各种能够有效促进就业和减轻学生学费负担的途径,以及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并提供就业帮助。第四,在专业建设方面应做到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成效显著,有优秀的专业带头人及具有“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有与产业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实训基地,有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能够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需要的精品课程和优质教材。第五,要强调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能够围绕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等四大国家工程,实现教育培训资源的社会共享。
建设示范性院校的重点应是专业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辐射能力建设。首先,专业建设是核心,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增强学校服务社会能力和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有效平台。要面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以专业基础条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质课程建设、办学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建设一批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就业质量高的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要在专业基础条件建设中重点加强专业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为吸引优秀的领军人物创造必需的条件;同时在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中增加模拟和仿真实训条件,不断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实践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订单式培养、“双证书”制度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的改革,同时每个精品和特色建设专业确定3至5门专业核心课程作为优质课程建设,加强专业教材建设和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
其次,要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示范性院校要能够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支持下,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开放性、多功能的区域性技术服务平台。一方面,要为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真实的生产环境;另一方面,要为区域或行业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要承担本校、本地区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证任务;整合校内优质的多媒体课件、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创建区域性网络平台,实现本地区高职院校的网络资源共享。
第三,要加强示范院校的辐射能力建设。主要是加强为本地区和相关行业企业开展服务的能力建设,以及通过集团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展对口支援,使对口支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相结合。示范性院校要努力成为地区性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区域内企业职工的在职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增劳动力培训等任务;通过校企合作联合开展应用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探索建立以示范性院校牵头,其他院校自主参与、紧密性与松散性相结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建设院校可派遣教师去合作院校挂职任教或接受合作院校教师的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在学习和借鉴国外高职教育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制和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学包”与“培训包”,形成品牌,逐步推广,让更多的高职院校分享示范性院校建设的成果。
我们预计,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将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以100所国家示范性院校为核心的优秀院校群体,为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积聚巨大能量。到2015年左右,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体系,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教育发展研究》2006年10A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