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区教育发展对教育人才的迫切需求,济南市天桥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个人荣誉、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五)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其他有突出业绩的省市级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
(七)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九)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师1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 9:00-5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5日11:00-5月30日11:00
报名、查询网址: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四、考试
采取面谈、试讲、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面谈、试讲、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
(一)面谈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面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试讲范围人员。
(二)试讲
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具体情况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4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试讲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仍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天桥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考察和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认真进行调查,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待遇及履职要求
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济南市教育系统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类人才)的对应享受住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引进的A、B、C、D类人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须满10年,在此期间每年分别享受住房补贴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分别总计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专项科研津贴。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服务期5年(享受住房补贴的不满10年)调离天桥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优秀教师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此次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0998137 80998129
监督电话:0531—80998118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