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科教兴市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推进“两个先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教育和人才支撑。
一、高站位开展党的全面领导引领行动
(一)主题教育学深悟透。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和“六学六增六提升”学习实践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学习轮训,丰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全市师生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党建统领谋新创优。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到2023年底全部调整到位。出台《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参考文本》,组织书记、校长轮训,加强调度、精准指导,培育一批“双带头人”党组织书记,力争为全省提供宁波样本。完善在甬高校“四个融合”党建体系,深化“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作,力争全市20%的高校建成“整校建强”示范高校,20%的院系建成标杆院系,培育样板支部75个。
(三)从严治党抓细抓实。涵育校园廉洁文化,开展“杏坛清风——警示教育月”活动,选树“一校一品”校园廉洁文化品牌。推进市级清廉学校标准化建设,聚力营造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清廉环境,创建省级、市级清廉学校示范校,市级清廉学校达标率达到80%以上。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一体化推进“三不腐”,强化廉洁从业、从政、从教。
二、高起点开展素质教育铸魂强身行动
(四)坚持思政一体全链条贯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好“4个100”重点项目,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设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基地,支持中高职院校课程思政联盟建设。加强市级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建设,完善推广研学旅行数字化平台,构建基于社区的跨校跨年级研学组织保障体系。加大思政队伍建设力度,承办全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持续完善“新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三级专业成长体系,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强化分层分类培训,健全荣誉激励机制,助推班主任阶梯式成长。高质量建设第五批市级文明校园,学校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五)坚持五育并举全方位培养。实施《宁波市学生体质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针对性干预。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创新实施“劳动+产业”“劳动+职教”“劳动+社区”等新型实践模式,推动劳动教育地方化、清单化、校本化。发挥好宁波素质教育“五个中心”作用,加快打造以核心素养培育为导向的“五育”融合的课后服务品牌。写好“双减”后半篇,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优化课堂教学研修,提升校内作业设计和实施能力;开展违规学科培训整治“清朗行动”,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积极引导校外资源形成有益补充。
(六)坚持成长指导全过程引领。完善市区校三级学生成长指导联动模式,选树14个示范性“学生成长指导工作站”,授牌20个“学生成长指导特色课程共建基地”,开展“百节成长指导特色课程”“百场学生成长指导活动”进校园系列服务,举办学生成长指导年度学术论坛。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生命健康教育,探索问题会诊式全程性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高标准开展办学质量创优提质行动
(七)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质。落实《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立健全与人口增长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8%及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及以上。持续推进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出台区域性课程质量评估标准,评选首批品牌课程优秀教师。推动适托化改造,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速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科学设置激励举措,力争1-2个区(县、市)通过复核评估。推进教共体建设,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不低于60%。抓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完善多孩家庭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流程。加强市级课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作业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赋能课程供给、师资共享和作业监管。
(九)强化普通高中提质扩面。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定向分配等管理办法,引导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出台宁波市普通高中新一轮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发展格局,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实施直属普通高中学科支持计划,重点支持五大学科竞赛基地建设,围绕学科特色,建强各层次学校。推进校际共同体建设,深化校际协同工程。深化普通高中质量监测,精准推进学情教情常态化分析。
(十)加快中职教育高位突破。贯彻落实全市职教大会精神,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高标准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改善教学条件,建设一批全国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推动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精准匹配,全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进中等、高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1-2个富有活力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围绕重点人群开展“学历+技能”提升行动,在普职、职技、职成融通方面发力,扩大职普融通规模。建成3个以上现场工程师学院,构建政、企、校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模式。
(十一)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筹建,做好正式建校申报工作,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实验室建设,扩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快引进海内外力学领域顶尖人才,力争在国家A类学科、国家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科技奖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宁波大学“双一流”通过评价考核。实施新一轮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出台《打造高等教育一流学科专业硬核实力 实现高校质量和能力双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登峰学科创新引领、优势特色学科服务提质、研究生规模倍增、一流专业人才支撑服务产业等4大专项行动。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确保转设平稳顺利。
(十二)促进终身教育融合便捷。深化终身教育“双高”项目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服务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培育新品牌、打造新项目,服务乡村振兴、“一老一小”、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加大与联合国CLC组织合作力度,筹建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宁波基地,申报立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重大研究课题,提升宁波成人教育影响力。
四、高要求开展师德师能涵育拔节行动
(十三)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师德师风责任体系、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师德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入职违法犯罪筛查和在职教职工定期筛查机制。强化师德评价查处,建立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出台教师退出机制办法,确保相关规定稳妥落地。
(十四)完善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制度,优化名优骨干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机制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第四期名校长工作室导学、第二批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培训、“85后”中青年干部综合素养提升班。研究制定《宁波市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若干意见》《宁波市名校长、骨干校长考核管理办法》《宁波市学前教育教师专业提升计划(2023-2025年)》,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双向学习锻炼机制。
(十五)加强教育领域人才工作。推进教育系统“甬江引才工程”,探索优秀毕业生招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高中学教师研究生比例。推进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新锐教师团队工程,打造100个优秀学科教学团队。推进乡村校长“领雁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课程超市”,探索“订单式”送教驻站,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五、高效能开展服务发展同频共振行动
(十六)提高校企合作精准度。积极探索“政府征题、企业出题、学校破题”的校企合作模式,主动回应企业发展难题,帮助小微企业突破技术瓶颈,拓展校企合作新路径。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办学,出台《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调动行业企业实质性参与教学,整合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建设校企共建紧缺专业30个。
(十七)提高产教融合适配度。探索中高职院校贯通推进产教融合新模式,推进“产城、产教、教城”融合互动,强化“产、学、研、培、用”协同发展。建设产教融合“五个一批”系列项目,引导在甬高校与宁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大优强”、单项冠军等企业共建产业学院、特色学院、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协同探索“产业教授”工作。聚焦宁波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引导高校加大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专业建设,中职学校设置新专业不少于15个,调整传统专业5个以上。
(十八)提高教育合作协同度。筹建宁波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举办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宁波市国际大学生节、宁波市国际学生汉语口语大赛、宁波市赴澳汉语志愿者项目、甬港澳教育合作交流活动等5大市级品牌活动。深化首批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特色项目(平台)建设,支持院校开展境外办学线上项目,力争年援外培训达3000人次。深化中小学对外交流,举办国际理解教育工作会议,拓展与亚洲国家青少年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宁波与上海、杭州、蚌埠、绍兴等长三角城市的教育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六、高质量开展综合改革破冰攻坚行动
(十九)推动重大任务落实落地。大力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优质资源扩面、办学活力激发、综合素质提升等10大行动32项重点任务,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标准育人方式、高水平保障机制。开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计划,完成供给增量、学历提升、技能提高、“一老一小”服务增值、“人人出彩”技能评价等改革,构建“学校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扩中提低”,助力我市共同富裕示范先行。
(二十)推动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深入实施高标准育人方式改革,健全基于核心素养,各学段有机衔接,教育理念、模式、方法更加贴合学生成长成才的五育融合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重视差异化和个别化指导。深入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落实机制。探索招生考试改革,在满足就近入园的基础上,探索大片区摇号入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建设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建立教育督导与行政审批、处罚、执法联动机制。
(二十一)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聚焦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清廉校园和绿色校园创建,谋划出台四个学校建设暨教育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学校治理新模式。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加快构建宁波教育大脑,重点推进宁波教育精准资助、“甬学保”等应用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督导、外籍师生管理等省厅试点项目落地投用,建设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多跨应用场景,助力育人方式变革和课堂效率提升。
七、高效率开展优质资源扩面创标行动
(二十二)加大学位扩容力度。大力提升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制定宁波市高中学校基本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做好新建项目立项、备案,督促续建项目加快投资,力争完成140亿固定投资任务。推进中小学扩容工程,新改扩建中小学19所,新增学位25000个;新改扩建幼儿园14所,新增学位4250个、托位2310个。
(二十三)加快重大项目推进。探索市区共建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宁波实验学校、镇海中学甬江校区、浙江省八一学校等项目落地。高质量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宁波城市职院奉化校区(二期)、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二期等4个市重大项目。
(二十四)加强惠民利民举措。以教育共富为引领,打造标志性成果,丰富惠民举措,做好惠民实事。完善“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学生资助精准化建设,实现在甬在籍应助学生受助率100%。开展“新宁波人”随迁子女就读体验专项督导。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拓展学前教育功能,推动特普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办学,支持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和市场需求的职教专业。
八、高品质开展和美教育聚心聚力行动
(二十五)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制发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校园除险保安智治体系建设。围绕食品、消防、防溺水、防欺凌等主题,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摸排管控和宣传教育。用好“一环四员”平台,优化网络舆情响应、处置流程,加强网络舆论正面宣传引导。优化防疫举措,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十六)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完善家校社“三位一体”育人模式,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聚焦民生关切,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加强机关和群团建设,充分发挥党群团组织助推发展、参与治理、普惠服务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
(二十七)守正创新做好新闻宣传。优化新闻信息报送流程,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新闻宣传,传播教育好声音,塑造教育好形象,弘扬教育正能量,力争在央视、《中国教育报》等大台大报上有新突破。打造政务新媒体标杆,建立全新的官微运营团队,改革话语体系,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将官微打造成宁波教育“金名片”。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