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涵庆 曹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五级检察官助理
从检以来,叶涵庆在工作中坚守正义,在履职中传递温度,秉承“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工作理念,踏实肯干,甘于奉献,先后获得嘉奖2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曹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一篇论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特别程序使用法律研讨会”论文一等奖,协助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他坚持把抓好自身学习放在首位,记录了15万余字的工作笔记,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加紧学习各项案管业务技能,锤炼出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品格。在被抽调至山东省检察院工作期间,他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业务知识积极投入工作, 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展现了菏泽检察人员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省检察院案管办特向市检察院案管办发来感谢信,对他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提出表扬。
黄 迪 曹县检察院笫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参加工作以来,黄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担当负责,积极主动,在平凡的岗位上散发出自己的光亮,先后被评为曹县青年五四标兵、曹县检察院先进工作者、调研信息宣传先进个人、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被曹县县委、县政府授予嘉奖。
作为一名检察新兵,她积极主动向身旁的同事请教,稳扎稳打快速成长。2021年以来,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捕诉案件61案83人,其中85%以上案件为“繁案”,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她通过对办理案件进行总结梳理,融入对天理国法人情的思考,将所办案件诉诸笔端,利用新媒体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撰写的多篇新闻稿件被上级机关新媒体及报刊杂志刊发采用,成为曹县院新闻宣传小能手、信息调研宣传先进个人,为青年干警多方位发展树立风向标。
何 瑞 牡丹区检察院派驻菏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从检八年,何瑞始终专注于本职业务,在办案上下功夫,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多起疑难案件,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两次获评牡丹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荣获“牡丹区优秀团员”称号。
办理案件的同时,他注重总结积累,撰写了多篇典型案例,其中参与办理并撰写的李某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监督撤案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并被大众网、检察日报等报道,参与撰写翟某某玩忽职守、受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作为部门内勤,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上传下达、撰写信息材料、搞好调查研究,2021年及时收发市院通知,撰写调研、经验材料90余份,无一错报,漏报。
魏文华 定陶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
参加工作以来,魏文华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勤奋努力、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坚持做到“在认认真真学习上有新提高,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成效”,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2021年以来,协助办理审查逮捕70件90人、审查起诉40件65人、发出检察建议2件,获评菏泽市2021年度打击涉及烟草犯罪先进个人。
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在理论学习上有新的认识,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的成效。在协助办理几起重大受贿案期间,他提前介入引导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方案,并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案件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快从简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做好刑检工作的同时,他还坚持做好法医技术工作,2021年检案25件30余人次,提供技术支持50余件,纠正鉴定结论2件,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