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

水貂、银狐、貉列入

中国皮革协会:对行业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具有重要意义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记者注意到,16种特种畜禽中,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位列其中。对此,中国皮革协会认为,意义重大。

据介绍,《目录》的制定坚持依法、科学、公开。农业农村部以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和科学论证,正式向社会公布《目录》。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目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目录》列入的33种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中国皮革协会表示,这四种毛皮动物也被收录其中意味着,水貂、银黑狐、北极狐和貉的人工养殖不再属于“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的范畴,而是被归入畜牧业。《目录》将水貂、银黑狐、北极狐和貉人工养殖纳入畜牧业的范围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从政策和行业管理的层面对我国毛皮动物养殖行业做出的一次重大而正确的调整。这个调整对于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目录》发布之前,根据国家三部委发布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有关规定,中国毛皮特种动物养殖行业活体动物运输环节、市场交易环节和产品加工环节受到较大冲击。对此,中皮协启动应急机制,组成了紧急应对小组,联合生产基地的地方政府、各级行业协会以及科研院校专家、学者,搜集国内外相关材料,征求企业意见,代表全行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应行业诉求并提出了将水貂、银黑狐、北极狐和貉四种毛皮动物纳入畜牧业范畴的建议。

在《目录》落实方面,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强调,强化特种畜禽养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技术要求,不断提升特种畜禽养殖水平。依法加强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饲养管理,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胴体经营。

据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还将公布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内容是通过国家鉴定、审定的33种畜禽的800多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进品种及配套系。《名录》将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开,方便养殖场户、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查询,增强《目录》贯彻实施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农业农村部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文|本报记者 史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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