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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杨妞花1990年生于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1995年,一对男女租住到杨妞花家隔壁,与5岁的杨妞花逐渐混熟了。当年冬季的一天,那对男女趁杨妞花的父母不在家,以上街买毛衣签子为由将她带走,拐卖至河北邯郸,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为女儿,更名为李素燕。从此杨妞花失去了与家人的联系。

但是,她心里一直记得拐卖者的长相和姓氏——那个被称呼为大伯的女人姓余,重庆口音。长大之后,杨妞花一直坚持四处寻亲。2021年5月,通过网络的力量以及媒体报道,杨妞花凭着记忆中称呼外婆为“阿布袋”的方言,最终与姐姐成功取得联系。经过DNA比对,两人正是亲姐妹。爸爸妈妈都是贵州毕节织金的苗族人。爸爸在四处寻找杨妞花未果后经常借酒浇愁,母亲总是以泪洗面,两人均已带着遗憾去世。

2022年1月,杨妞花向贵阳警方邮寄相关材料,希望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当年6月30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华英抓获归案。杨妞花说,在警方提供的10多张照片里,她一下子就指认出来了。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实习生 徐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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