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甬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搭建在校学生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助力我市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事业,经研究决定,拟于2022年9-12月举办首届 “甬镇兴”宁波市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大赛暨“红美人”营销策划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共同富裕为主题,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培育大学生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宁波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承办单位

宁波财经学院

3.协办单位

晓塘乡人民政府 贤庠镇人民政府

4.支持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 宁波未来乡村学院

5.大赛委员会

大赛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协同组建,组委会成立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执行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等内设机构。

三、大赛内容

每届大赛选取宁波市一类特色农产品作为竞赛主体内容,参赛学生围绕主体内容,开展广泛市场调研,通过策划方案撰写、实战营销、路演答辩等多种形式进行比拼,最终实现帮助农民增收的目的。本届大赛选题如下:

“红美人”是宁波地区特产的优质柑橘,原产于宁波象山,粒大饱满,汁甜味美,一度为宁波赢得“中国柑橘之乡”的美誉,被称为当地农民的致富果,农户也十分重视产品培育。近年来,各地柑橘市场竞争加剧,农户对于“红美人”的“重生产轻销售”的弊端逐渐暴露,虽然产品质量上乘,却无法在产业链上获取更高的附加值,打造精品农业,深挖产业链销售环境的附加值,是“红美人”产品需要突破的一个新瓶颈。

请广大参赛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开展广泛市场调研,结合现代营销方式包装宣传,拓宽红美人销售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四、大赛赛制

本次创业大赛为营销策划,采用策划方案评选(初赛)、“红美人”实战销售(复赛)、现场路演答辩(决赛)三项赛制考量参赛团队的综合营销能力。

1.初赛

策划方案撰写:此阶段为命题策划案,参赛选手将围绕“红美人”这个核心产品展开,并根据实际所需,再划分为产品策划或综合策划,并在方案评审阶段提交策划方案。

A产品策划:围绕“红美人”这个核心产品,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市场调研、行业分析、品牌营销等方案策划。

B综合策划(乡村振兴策划):以“象山红美人”作为核心产品,结合乡村振兴的各种场景,如乡村旅游、民宿餐饮、直播带货等,重在考察产业链条下的品牌推广策划。

进程传播:参赛团队可在过程中通过微博、朋友圈、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圈层持续发布活动进程,转发、点评量可计入考评分数。

方案评审:裁判组专家依据下述标准择优选出20支队伍晋级:标准分值100分:1.方案原创性15分;2.可操作性30分;3.创意25分; 4.宣传效果15分;5.可复制性15分。

2.复赛

方案实践:参赛选手通过实际营销活动售卖规定的红美人(礼盒装)产品,本环节主要考察学生团队的营销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晋级复赛的队伍,现场执行初赛阶段各自团队所编写的营销策划方案。在规定的时间点内,以销售量作为复赛评选标准,评委会将跟踪观察营销过程。

各队设观察员一名,跟踪团队表现;

销售实践完成后,各参赛队参加现场答辩;

销售量前十名的团队晋级决赛。

3.决赛

现场路演答辩:参赛选手制作答辩ppt,将比赛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宣传效果、实战过程)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示给现场评委,并回答评委提问。

评比依据:标准分值100分,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方案策划内容30分;销售成绩30分;答辩表现30分;宣传效果10分。

将视校园安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线上答辩。

五、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宁波市各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可跨校组队,可邀请宁波大市外高校学生组队,但队长必须为宁波在校大学生;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及浙大本部学生同样具有参赛资格);

2.每个参赛队由4-6名学生组成,其中队长1名;

3.每位参赛者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各参赛队应独立参赛;

4.指导教师 1-2 名,指导教师须是参赛队所属高校在职教师,也可以是企业家;

5.正式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需所在院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大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

六、赛程安排

1.赛事宣传期,时间为自通知印发日起至报名结束,主要工作包括:

(1)比赛开幕,并视校园安全情况举办大赛开幕式;

(2)入校进行赛事宣讲,现场答疑;

(3)各参赛学校的负责部门在校园公共点位进行摊位宣传

2.赛事报名期,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主要工作包括:

(1)各参赛团队提交报名表;

(2)大赛执委会负责创建比赛群,后续工作及答疑环节在比赛群及公众号上同步公开。

3.初赛阶段,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8日,主要工作包括:

(1)各参赛团队完成策划方案并于提交至执委会;

(2)执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入围复赛名单。

4.复赛阶段,时间为11月16日-12月15日,主要工作包括:

(1)各参赛团队开展实战营销环节;

(2)执委会收集参赛团队的销售需求并对接果农发货,执委会将跟踪宣传各团队的销售进展。

5.决赛阶段,时间暂定为12月29日,视校园安全情况进行调整,主要工作包括:

(1)进行路演答辩,各参赛队伍需于12月24日前提交答辩ppt至执委会;

6.赛事收尾期,主要工作包括:

(1)发放获奖团队相关奖金、证书;

(2)媒体赛事宣传;

(3)视作品质量举办赛事复盘会,论证参赛团队相关创新创意的可行性并进行后续落地、孵化工作。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为市级奖项,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项,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项,奖金5000元;

三等奖5项,奖金3000元;

最佳宣传奖1项,奖金2000元,主要奖励在比赛各阶段关于“红美人”宣传具有突出效果的队伍,主要包括在线上(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工具)的文案质量、发送频率、转发数及点赞数,以及在线下(对亲朋好友、同学和各单位)的宣传、推荐和反馈等;

最佳创意奖1项,奖金2000元,主要奖励商业创意具有突出亮点的队伍,综合文案创意、创意实施、展示创意及创意落地性进行评选;

乡村振兴奖1项,奖金2000元,主要奖励在乡村振兴和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具有突出亮点的队伍,要求参赛团队能更好的结合乡村旅游、民宿餐饮、直播带货等做出策划方案并具有可行性和可复制性。

最佳单项奖与综合奖同一支团队可兼得,如:团队复赛销售额最高且综合评分第二,经评定后,可同时获得综合二等奖和乡村振兴奖;

获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综合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本次比赛组织优秀的院校,将评出最佳组织奖。

附件1:

首届“甬镇兴”宁波市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大赛暨“红美人”营销策划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

首届“甬镇兴”宁波市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大赛暨“红美人”营销策划大赛汇总表.docx

宁波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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