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推介“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改革办《关于推广推介2017年第一批自主改革创新经验的实施意见》部署,紧紧围绕“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结合全市教育事业年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通过推广自主改革创新经验,更多惠及广大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探索新路径,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围绕落实《淄博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对“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的经验做法、改革成效及典型意义进行提炼总结,积极开展推广推介工作,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推动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一)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各区县结合实际,参照桓台县、高新区的自主改革创新经验,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积极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共同体+联盟”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大力促进区域校际联合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试点工作,以学区为单位,实现教师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共享、教学研究共享、教育资源共享等,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构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格局。
(二)推进“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通过持续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均衡城乡师资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师资保障。
(三)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推进机制。各区县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中的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制订“共同体+联盟”办学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考核细则,以规划目标为蓝图,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各共同体、联盟良性发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1月12日—1月25日)
市教育局会同桓台县、高新区对探索“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改革成效及典型意义进行提炼总结。制定《全面推广推介“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形成经验材料。
(二)推广实施阶段(1月26日—2月28日)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材料学习、实地考察、现场推介、督查通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层面进行推广推介。2月10日前,市教育局召开推广推介部署会。市教育局会议召开后,各区县要立即制定《全面推广“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1日—6月1日)
及时对推广推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反馈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对经验做法进行巩固提升。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各区县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1日前报市委改革办。
四、推进措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推广推介全市改革创新经验工作的重大意义,参照市教育局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区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推进措施、责任分工、组织领导等,确保推广推介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区县)
(二)抓点带面,全面推广。围绕重点,结合全市“深化改革惠民生”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推介活动。市教育局将以现场会的方式予以重点推广。(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宣传科、各区县)
(三)加大典型推介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外推广推介力度,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广范围。市教育局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全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各区县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宣传科、各区县)
五、组织领导
(一)完善推广推介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推动工作开展。要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科室以及推广推介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工作联系对接。市教育局定期向市委改革办汇报工作情况,加强对各区县的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全力做好推广推介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县推广推介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附件:1.桓台县自主改革创新经验材料
2.高新区自主改革创新经验材料
附件1:
实行“共同体+联盟”办学模式
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桓台县集团化办学经验材料
桓台县以教育民生观为引领,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理念共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品牌共建”为办学宗旨,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从2014年开始,深入实施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工程,先后探索实行“县属学校领办近郊乡镇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和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着力打造桓台教育新亮点。
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初步探索——实行“县属学校领办近郊乡镇中小学校”办学模式
2014年,桓台县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之初,桓台县深刻认识到,农村生源大量流失、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避不过,绕不开,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同时,桓台县又提出了实现县属学校“零择校”的目标。两项任务就是两大挑战。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调研探讨,充分认识到:这两个目标的实现路径是统一的,归根到底就是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让全县各镇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和城区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全县探索实行“县属学校领办近郊乡镇中小学校”办学模式。
领办在“六个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即“被领办学校作为由乡镇政府管理的学校的性质不变,乡镇政府的办学责任不变,资产隶属关系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人事及工资隶属关系不变,施教区不变”。由县属学校选派一名副校长任被领办学校执行校长,教师交流人数达到被领办学校教师总数的30%—50%,植入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被领办学校的办学水平。2014年共确定了四所县属学校进行领办,分别成立了桓台县实验小学东校区、县第一小学东校区、县第二小学南校区、县世纪中学南校区。2015年桓台县实验中学领办了果里中学。领办校和被领办校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活动安排,统一质量要求、统一考核办法,实现共享教育理念、共享前沿信息、共享教育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县教体局将领办工作纳入了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
经过两年的努力,领办模式取得显著效果。被领办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实现升级换代;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学校内涵更加丰富;教师教育理念日趋先进,教学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大大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大幅提升,得到了家长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各领办学校也利用乡镇学校周边的教育资源丰富了自身的课程资源。这一做法让近郊乡镇学校的孩子在共建共享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深化提升——组建教育集团,实行“共同体+联盟”集团化办学模式
随着领办工作的推进,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学校自身看,部分学校干部和教师存在认识偏差,认为领办就是简单的帮扶,是短期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存在临时思想,导致工作缺乏积极性,工作措施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二是从领办工作的外部环境看,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理顺的问题,影响了被领办学校工作的推进。围绕深化领办模式,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展开深入调研探索。2015年省、市、县各级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桓台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实现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的目标。对照这一目标,领办模式仍局限于近郊乡镇,范围窄、受益面小,需要深化提升。县政府分管县长带队先后赴邹城、潍坊、威海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行充分的内部调研,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逐步形成了集团化办学思路。2016年9月,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问题,确定把每一所县属义务教育段学校都组建为教育集团,实行“共同体+联盟”的办学模式。
“共同体+联盟”的办学模式,就是以每一个县属义务教育段学校为龙头,与近郊镇学校建为教育共同体,与远郊镇学校结为教育联盟。一是采取行政主导组合的方式组建教育共同体,县属学校为总校,近郊镇学校为分校。镇学校保留原校名,并增挂“××教育集团××分校(校区)”的校牌。分校的学校性质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来的领办学校和被领办学校自然组成教育共同体。二是县属学校与远郊镇学校采取行政主导组合与学校自主组合相结合的方式结为教育联盟,在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教育联盟成员学校的原有法人地位、领导班子、教师编制、财务核算等保持独立。2016年9月新学年开始,桓台县实验学校与唐山中学、唐山实验小学组建为教育共同体,县属7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部组建为教育集团,标志着桓台教育进入了集团化办学的新阶段。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2所乡镇中小学融入集团化办学。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集团化办学基本覆盖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
桓台县集团化办学已延伸到学前和高中段教育。2015年10月,以托管新建的东岳国际幼儿园为契机,将县实验幼儿园组建为实验幼教集团,在全县学前教育中发挥了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2016年上半年,桓台一中以筹建九年一贯制附属学校为开端,步入集团化运作轨道。2016年12月5日,桓台县集团化办学的做法在市委改革领导小组《简报》刊发;12月23日在《淄博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山东电视台、淄博电视台作了专题采访报道。
三、集团化办学的具体措施和预期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义务。县政府印发的《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各镇政府、县财政部门、县教育部门、教育集团在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各教育集团分工负责,积极作为,通过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推进,确保集团化办学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财政保障。县财政设立教育集团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集团内师资培训、教科研联动、优质课程开发、学生联谊活动及交流教师必要的交通生活补助。分校因新建、校舍维修改造、设施更新等需投入的资金,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镇财政对分校的经常性教育投入不低于当年度全镇生均投入的总体水平。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由县教体局负责研究制定教育集团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对教育共同体实施捆绑考核评价,分校仍旧作为镇学校接受督导考核,其中镇政府对分校的教育投入等办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政成绩计入镇千分制考核;分校的年度考核结果同时纳入集团总校和各镇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将教育联盟成员单位的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学生活动和教育质量等工作实行捆绑考核,重点考核镇联盟学校的增量变化,并将有关年度考核结果分别纳入集团总校和各镇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通过集团化办学,主要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实现教育公平从机会均衡向教育实际获得均衡的转变。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实质性增长及其辐射半径的扩展,让老百姓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好的学校。二是实现教育资源由分散独立到集约共享的转变。改变原有教育资源的供给方式,实现以单一学校为单位提供教育资源到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公共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三是实现办学质量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转变。调整优化教育存量,做精做优教育增量,创新办学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推进学科建设,开发特色课程,助力师资培养,培育和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全县教育内涵提升、品质发展。
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