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锚定目标,做好“三个结合”。2019年,以设区市为单位,至少5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确定的基本标准,至少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至少4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规范化要求。各地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一要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要求,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县乡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二要结合中心工作任务,统筹做好布局、投入、管理,确保量、质双提升;三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面上全覆盖、达标分批次”的原则,把握工作节奏,分层分批积极推进、重点突破。

二、明确职责,做好“三个落实”。一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区域内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做好整体推进、技术指导和督查审核等工作;各县域医共体要开展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医共体建设方案和整体安排,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二要落实工作任务。要对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举措,加大倾斜力度,确保精准提升。三要落实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标准和时间节点开展自评、平台申报、审核、备案、总结等工作。各市联系人请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处(附件1);各市年度总结报告、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附件2)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

三、注重方法,做好“三个强化”。一要强化专家队伍建设。请各市分别推荐管理类、医疗、护理、中医药、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领域专家各2名(专家信息表见附件3),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委,作为省级专家库候选人。二要强化培训指导。细化工作任务措施,确保基层医疗机构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方式。三要强化总结提炼。注重工作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经验和创新举措,并通过窗口、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广。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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