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何霖昌 张天祺)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多方努力下,三位合伙人握手言和,两年的合伙僵局一朝化解,当事人得以重整合伙事业,踏上新致富征程。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1日,原告兰某、钟某与被告谢某签订《合作经营果园大棚协议书》,共同租赁农地及大棚约43亩,用于种植无花果。三人定下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约定。然而,共同致富的理想,没能弥合三人日常的龃龉和纷争,日积月累的矛盾最终摧毁了合伙事业。

2021年底至今,因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无法形成有效决策,果园长期无人打理,以致颗粒无收。随着时间推移,田租等损失不断扩大。经当地基层组织、司法所、镇政府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未能化解纠纷,合伙事业再陷僵局。后原告向武平法院起诉,要求散伙。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在多次走访现场,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听取双方辩述后,决定尝试采用调解的办法尝试弥合双方分歧,但是因为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且被告谢某在收到原告诉状及证据副本后,又提起反诉,诉请原告赔偿私自转移合伙财产导致的合伙损失,案情进一步复杂化,承办法官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鉴于双方合伙基础已经丧失,考虑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转而多角度引导双方解决纠纷,并就合伙财产的实物分割、合伙份额作价分割等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

经承办法官耐心引导,不断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谢某退出合伙,由兰某、钟某给予相应作价补偿的调解协议,使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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