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张光

本期嘉宾

周跃武 山西省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 超 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晓君 江苏省东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山西省运城市纪委监委探索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以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了质的提升。今年1至9月,全市44个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120件,同比增长9%;立案1009件,同比增长55.4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9人,同比增长33.4%。

基层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发散、监督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不强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都在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难点、堵点。整合不是简单的力量重组、叠加,更不是简单的大包大揽。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实践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采访了部分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高基层监督能力,为什么是现实需要?

周跃武:从运城市的工作实践来看,基层监督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力量薄弱,人员少、流动性强,不同程度存在业务能力不强、职能缺位越位等情况,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二是人情干扰严重,乡镇基层地方小、人头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时往往拉不下脸、横不下心,审查调查也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三是党委支持力度有限,部分乡镇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一些违纪问题的查处态度不坚决。因此,必须通过有效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

李超: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基层地方存在落实党内监督职能职责不清、监督手段不多、监督合力不强等堵点难点问题,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差距。比如有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受制于“熟人社会”,监督主动性不够;因监督对象面广量大,全覆盖有效监督力不从心。除了基层监督乏力,还存在监督能力亟须增强的问题。一方面,涉及乡镇村组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案件、信访件,还占很大的比例;另一方面,监察法出台后,基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需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因此,很有必要把加强基层监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刘晓君:整合运用监督力量,要注重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但从基层现实来看,联动监督没有发挥出“1+1>2”的效果,有效多样的联动监督方式还在摸索。从具体实践来看,协同作战不够紧密,比如日常联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人少事多,各种监督力量配合衔接不顺畅,尤其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统筹协作优势不明显。有的因现有审查调查力量难以满足办案需要,将“协作”机械看成“人员组合”,比如在办理一些重点案件时,长期抽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数派驻纪检监察组被抽调后只剩1人,难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因此,科学有效整合运用各种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非常重要。

科学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最大限度发挥整合效能,有哪些经验做法?

周跃武: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前提是要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去年我们积极探索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以不增加人员编制、不改变隶属关系、不削减乡镇纪委职能为前提,以3至4个乡镇为单元划分协作区,全市13个县(市、区)149个乡镇共划分协作区44个,重点履行三项职责:一是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充分运用谈心谈话、专项检查、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逐步由“要我管”变为“我要管”。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工作,跨乡镇或跨协作区开展交叉检查,有效破除人情干扰,保障政令畅通、政策落地。三是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经过统筹整合,每个协作区的日常力量达到6至8人,是原来的3至4倍,协作区主任、副主任均由县纪委监委选派人员兼任,案件审理也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审核把关,有效提升了案件数量质量。

李超:我们从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干部能力提升上发力。一是突出力量统筹,把基层分散在各方面的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整合起来,科学合理统一调度使用。二是突出监督贯通,切实做好“四项监督”的统筹协调。三是突出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主动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能力,补齐基层监督短板。为此,我们建立了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派驻机构监督一体化、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一体化和联动办理信访案件等工作机制。

在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中,按照“区域就近整合,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实行片区管理模式。在推进派驻机构监督一体化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工作职责不变、监督权限不变、法定程序不变、责任主体不变、统计口径不变”的原则,实现了“纪委监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的一体联动。在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一体化中,按照“作战一张图、标准一把尺、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在领导体制、方式方法、工作机制、组织保障上加强上下联动。在联动办理信访案件中,建立“初信初访首责办、上级下转件优先办、重点问题提级办、信访积案包案办、内外交织件合力办、内容敏感件指定办”等六类处置办法,使各环节密切协调、环环相扣。

刘晓君: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方面,我们构建了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6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乡镇纪委协同推进的监督机制,通过交叉监督、协调联动等方式,及时共享信息,共同开展执纪审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实现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更加科学有效,需要从哪些方面继续发力?

周跃武:目前,我们协作区建设仍然存在专项监督检查效果不明显、压实主体责任举措不过硬、案件查办审批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确定监督主题,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反馈,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不断强化乡镇党委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对须经乡镇党委审批的事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全力排除办案场所管理、人员交接陪护、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防线。

李超: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不能是简单的力量集中、力量叠加,必须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统筹好派驻、巡察、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村(社区)纪检员等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真正实现攥指成拳的效果,做到力量优化配置、职能优势互补、机制优胜劣汰,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

刘晓君: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既要做好衔接配合,又不能大包大揽或各自为政,既要各有侧重,也要环环相扣。首先,突出系统谋划,上下贯通、横向沟通、点面结合,通过统筹调度、交叉检查、联合办案等方式,攥指成拳,让“四项监督”精准有力。其次,健全完善统筹衔接机制,围绕环节对接、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理顺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定位、工作关系、运行程序,让“四项监督”精准规范、衔接顺畅。再次,通过统筹联动督促各类监督主体重点监督日常监督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项工作的统筹推进、问题线索移交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研判会商,促进深度协作,不断提高基层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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