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财政局,韩城市教育局、财政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学校申报、市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50所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50个示范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双示范”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根基,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发挥着不可取代、至关重要的作用,办好中职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和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项目学校要将“双示范”建设项目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从项目建设起,要以“提高质量、提炼特色、提升形象”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实施方案》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办学质量。质量是“双示范”建设的生命线,提高质量重在强化师资队伍、深化产教融合和完善治理体系。各地、各项目学校要对标“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制定激励政策,实施内培外引、分类评价,积极开展企业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着力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项目学校要瞄准产业发展前沿,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新形态,推动校企共建专业、共担课程、共编教材、共享资源、共创平台,拓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形式,补齐实践育人短板。项目学校要进一步建强管理队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提炼办学特色。特色是“双示范”建设的立足之本,提炼特色重在明确办学定位、强化教育教学、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立足地情、校情和产业布局,集聚政行企校各方资源,“一市一策”“一校一案”推进“双示范”项目建设,指导项目学校特色化发展。项目学校要牢牢把握办学方向,深化“三教”改革,推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职教类型特点和学校优良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各地要着眼于特色发展,指导项目学校紧密对接产业链建设专业链,将企业真实案例、情景和项目融入专业课程,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岗位推动课程改革,建好用好产学研融合实践平台,打造一批特色专业和课程。
三、提升办学形象。形象是“双示范”建设实现教育价值的精神品牌,提升形象重在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强化社会服务。各地、各项目学校要强化办学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管理要求,杜绝违规招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职业教育生态。各地要统筹“双示范”建设项目和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项目学校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项目学校要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积极参与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活动、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影响力。
“双示范”建设项目周期为3年,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其中,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分为A、B两档,从政策、资源等方面予以分类支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对“双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适时开展项目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终期验收,结果作为项目动态调整和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落实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资金投入,增加“双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学校要按照申报备案的建设方案开展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缩减建设经费。要积极吸纳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快建设发展。
附件:
1.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陕西省高水平示范专业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