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是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的新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基调。共建“一带一路”将继续围绕“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开放、绿色、廉洁”理念,“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不断完善机制建设,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携手共建国家共克疫情时艰,推动经济复苏发展,与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前中国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平台。随着对外开放的持续扩大,中国的对外投资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21年6月发布的《2021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在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规模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全球FDI总规模约为1万亿美元,中国成为全球最大投资国,“一带一路”项目的不断开展成为推动中国对外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随着全球性问题不断涌现和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度的日益加深,全球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凸显。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最重要的实践就是“一带一路”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要求,以“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为指导,是聚焦发展合作的全球治理新实践,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推进全球投资、促进区域平衡的变革。

第一,“一带一路”强调投资主体的多元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社会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成就了其丰富的多样性。“一带一路”建设,顺应了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化,打破了现有发展合作主要由西方大国主导的一元主义模式,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的国际合作平台。

近年来,优化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和贸易大通道,帮助更多国家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始终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目标。以中巴经济走廊合作为例,经济走廊70个项目在确保员工“零感染”前提下有序推进,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全线、白沙瓦—卡拉奇高速公路“苏木段”顺利通车,默拉直流输电项目全线贯通。中巴经济走廊首个大型轨道交通项目——巴基斯坦拉合尔橙线项目于2020年10月正式运营,开启了巴基斯坦的“地铁时代”。

此外,雅万高铁1号隧道、中老铁路全线隧道顺利贯通,匈塞铁路塞尔维亚贝—泽段左线和泽—巴段左线相继通车运营,孟加拉国帕德玛大桥主桥钢梁成功合龙。中老高速公路万象至万荣段提前13个月建成通车,波黑泛欧5C走廊高速公路波契泰利隧道提前近4个月贯通,斯里兰卡南部高速公路延长线提前2个多月通车。

2020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24万列、运送113.5万标箱,分别同比增长50%、56%,综合重箱率达98.4%,通达欧洲21个国家、97个城市,为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一带一路”注重投资与合作的开放性。开放意味着在参与成员、治理机制、合作议程等方面的非封闭化、非排他性,其倡导多边主义,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与潜能。

2020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投资总体保持不断增长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2月发布的数据,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为178亿美元,增长18.3%,其中对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投资分别增长21.9%、9.6%、18.1%。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占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也由2019年的13.6%上升到了2020年的16.2%。

更为可喜的是,2020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重点首次转向了可再生能源。报告显示,包括太阳能、风能、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占比从2019年的39%上升至2020年的57%,已构成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主要部分。其中,水力发电的占比为35%,太阳能与风能则共占22%。对此,报告预测在2021年这样的积极趋势还将继续保持。

在这样有利的形势下,截至2021年1月底,中国已经累计同140个国家和31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5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从中可以看出,国际社会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需求没有改变,合作伙伴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持没有改变,中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决心更没有改变。

第三,“一带一路”的投资项目成果具有普惠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顺应各国发展需要,加强同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的宏观政策协调,注重可持续发展、互利共赢、共同繁荣,旗帜鲜明地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因而可谓提供了一种新型全球化模式,有利于纠正全球化过程中的发展失衡问题,尤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特别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与国际产能合作,体现了“一带一路”的公共产品属性和民生发展导向,有利于改变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解决全球治理的发展赤字问题。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5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对55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为48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较上年上升1.7个百分点,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萨克斯坦、老挝、孟加拉国、泰国、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等国家。总体看,“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与“一带一路”行动高度契合,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两者为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中国与其他国家一道塑造新型全球治理与世界秩序、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新的动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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