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六安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执纪审查”为工作目标,切实发挥“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积极探索案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作成绩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和委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线索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以及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各项具体要求,深入研究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关系,不断完善线索管理工作程序,切实推进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制定《六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六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市管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办理意见》等多项工作制度,强化案管部门线索集中管理力度,统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分办渠道,杜绝线索失管、漏管。建立规范化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核对线索处置情况,实时更新内容,确保集中管理效果。细化工作流程,坚持各环节痕迹化管理,严格登记、呈批、移交等手续,几年来,市纪委案管室共受理、分办各类问题线索780余件,始终保持零差错、零泄密。严格落实线索处置集体排查制度,定期召开排查会议,今年以来市纪委已召开线索集体排查会议14次、排查线索75件,所有问题线索均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后确定处置意见,有力提升线索处置监督力度。
二、加强组织协调,有效凝聚反腐工作合力
认真履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反腐败工作合力的有效形成。修订完善《中共六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具体工作制度,切实打牢反腐败协调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精神,积极畅通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渠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完善信息沟通、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共相互移送案件线索33条、案件20起。2016年,市纪委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市被定罪处刑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核对有关信息688条,落实党政纪处分175人。认真开展其他组织协调工作,几年来,先后抽调830余人次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并积极为上级机关在我市开展工作提供调查取证、安全管理、人员陪护、用房用车等优质服务保障;同时,协助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外出调查取证60余次,协助外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来我市调查取证20余次。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守执纪审查安全底线
始终坚持将审查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完善以人防、物防、技防、制防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工作法,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一是突出“人防”核心作用。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抓手,积极采取委局领导驻点值班、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发挥监控预防作用、建设高素质陪护队伍、强化安全保卫等有效措施,有力推进审查安全各项具体责任落到实处。案管室人员常年坚持驻点开展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掌握审查人员及陪护人员依纪依法履职情况,严格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和违纪苗头。二是发挥“物防”保障作用。审查场所设施设备全部进行安全防护处理,为被审查对象订做特制的笔、牙刷、梳子、勺子等专用日常生活用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专车保障等制度,确保杜绝各类物品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发挥“技防”关键作用。建立全覆盖安全监控系统,对审查区域和谈话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和录音录像,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风险和不规范行为。四是发挥“制防”基础作用。通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应急演练等举措,狠抓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确保夯实审查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加大对下级机关审查安全检查力度,每年坚持对各县区纪委和部分乡镇(街)纪委固定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和审查安全制度规定落实等情况开展两次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纠正,不断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督促办理,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成效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定期清理超期案件。每年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超期案件开展两次以上督办,重点加强线索处置长期无结果、立案审查超期未结案以及移送司法机关后长期未上报司法处理结果等3类情况的督办力度,确保督办工作实效。积极探索线索处置督办模式,强化与信访、巡察等线索来源部门的工作联系,采取案管部门汇总、来源部门通报的办法,有效提升各承办部门线索处置工作效率。积极围绕省、市纪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专项督办。2016年,案管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先后以《督办责任书》、《督办函》等形式,对43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件乡镇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办,共立案查处2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给予各类组织处理30人。今年以来,案管室紧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重心,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等有关部室,共对133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并重点筛选出56件线索,以签订《督办责任书》的形式移交各县区纪委办理,目前,正对该批线索办理情况开展督察督办。
五、认真统计分析,积极服务监督执纪工作
严格落实“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要求,每月汇总、审核、报送全市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月报数据。十八大以来,案管室共上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5142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226件(处置方式21693次),立案6615件,结案6255件,党纪政纪处分6379人。在2012-2015年全省执纪审查工作考核中,我市连续四年位列第一方阵,受到省纪委的通报表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每季度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统计情况通报》等资料,定期对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等专项统计数据进行深入研究,从统计视角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开展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领导决策和纪律审查工作建言献策。同时,注重对县区纪委案管业务的帮助指导,积极采取“跟班学习”等形式为县区培训案管人员18人次,切实加强县区纪委案管各项业务能力和水平,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