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一直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新景源公司违法的这些年,周边群众前后信访投诉了14次。

根据督察组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最早的一次投诉发生在2015年4月。举报人称,“翔泰公司处理污泥未彻底,导致该片区蚊子、苍蝇特别多,人的身上多处被叮咬,影响生命安全”。最后一次投诉时间是2021年1月,举报人称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核实再次处理填埋污泥行为。

而当地又是怎么办理的呢?

记者在办理情况一栏看到,执法人员的确多次去现场执法,表示已让企业整改,做好防范蚊蝇滋生工作,必要时给老百姓配备杀虫药品,还曾责令企业对污泥发酵池未密闭行为10日内整改完毕,也检查过企业污泥台账却未发现问题,还提到将核实污泥成分确保土壤安全等。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即便最后一次信访投诉标注为举报问题不属实,这些信访件的办理结果一栏全部都是满意,只有两个基本满意。

这期间的2020年11月,四川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驻遂宁,群众再次投诉新景源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但是船山区回复谎称问题不属实,而遂宁市不严不实,未经认真核实原样转报调查结论,导致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污泥监管失职谁之过?

督察组成员告诉记者,这起典型案例最初的线索是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在广安追踪污泥去向时发现的。

在督察指出新景源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后,遂宁市及船山区是如何认识的?相关负责人对新景源公司的违法问题究竟知道多少?一些回答或许可以给出答案。

对于调查,有的人表示,之前不清楚,这次督察被发现后,才知道新景源公司存在擅自简化处置工艺将污泥直接倾倒土壤中的情况。有的人认为,他们虽然是污泥行业的主管部门,但是从环境污染和耕地污染防治监管的角度,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也应该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住建部门。有的人提出,企业应当对事件承担主体责任,并质疑住建部门从未到这个企业检查过,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有机肥生产的监管部门,也没有落实好职责。有的人叹息,对政策法律不熟悉,没有认识到污泥处置的重要性,当时检查发现新景源公司违反环评使用污泥进行土壤改良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及时予以制止。还有的人回答,当时想当然地认为单位与新景源公司之前已签过两年污泥处置合同,肯定都审核过资质,也就依照惯例续签了一年。

法定职责必须为。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是污泥监管的责任人,同时该法在第一百零八条还赋予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处罚权,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罚款500万元。

其实单就本案来说,比起现在更强调谁的责任,普通公众更关心的是受损的环境能否及时修复,这其中有些是基本农田。

在督察组看来,这起案件中,无论是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还是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如果谁切实真正做到履职尽责了,新景源公司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持续得这么久、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污泥无害化处置,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并不是为了“揭丑”,而是想借此帮助地方一起推动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一位参与案件办理的督察人员告诉记者,污泥无害化处置就是当前全国面临的一道难题,既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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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书院村,如今仍有8吨左右污泥填埋地下,上面长满了杂草

说起迫在眉睫,是因为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快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提升,污泥产量逐年相应增加。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水轻泥”,污泥处理处置却没有与污水处理同步提升。

再有,地方普遍重建设、轻管理,这也导致非法处置污泥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污泥可能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一旦非法填埋倾倒,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起来成本很高,得不偿失,必须严惩重罚。

据了解,当前对生活污泥的处置主要包括填埋、土地利用、制作建材、焚烧。然而由于政策及形势变化,生活污泥的出路越来越少。

为促进有机肥料健康发展,2021年6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有机肥料相关标准,禁止污泥作为农用有机肥料的原料,这也让市场空间进一步缩窄。

对于污泥处置的破解之道,这位督察人员建议,首先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像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样重视污泥设施的建设,这也是民生工程。其次,除了借助市场化手段引导更多企业参与以外,一定要由政府来主导,因为污泥相比垃圾附加值低,一旦进入环境又会给农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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