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者。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者。
(5)在四川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师德失范记录者。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者。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二)具体条件
1.引进副校长除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当符合的具体条件:
(1)管理经历丰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校长或3年及以上副校长工作经历。
②有在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担任非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评特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名校长(教书育人名师)、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人才称号之一的在任校长。
④有担任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校长或3年及以上副校长工作经历。
⑤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或副校长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2)管理业绩突出,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主管(或分管)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创新意识较强、专业水平较高、办学业绩突出。任职期间,学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质量评估一等奖。
②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效果明显。任职期间,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业绩突出。
③任职期间,学校被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为教育类优秀(先进)学校。
④任职期间,学校通过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
⑤具有其他突出管理业绩,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3)专业素养较高,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②获得省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③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优质课展评省级一等奖。
④负责或主研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含综改、电教)、社科部门、科技部门等立项的课题并结题。
⑤负责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市级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研究成果、改革经验被党委、政府,教育部门或教研科研机构在市级及以上推广。
⑥具有其他专业技能,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4)综合素质较强,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⑤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称号或担任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⑥具有其他教育类荣誉或资格,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2.引进名教师的具体条件:
(1)工作经历丰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3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一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②有在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五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5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三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③有在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3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一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④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五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5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三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2)教学成绩优异,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
②近5年(或退休前5年)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成绩显著。
③获得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奖。
④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⑤具有其他教学类突出业绩,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3)教研能力较强,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优质课展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负责或主研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含综改、电教)、社科部门、科技部门等立项的课题并结题。
③负责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市级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研究成果、改革经验被党委、政府,教育部门或教研科研机构在市级及以上推广。
④具有其他教育研究成果,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4)综合素质较好,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取得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取得与所教学科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⑤获得省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⑥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⑦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称号或担任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⑧具有其他教育类荣誉,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3.引进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具体条件:
(1)取得学科竞赛辅导员资格。
(2)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知名民办普通高中从事学科竞赛辅导5年及以上经历,或在高校从事普通高中学科竞赛辅导5年及以上经历。
(3)辅导学生成绩突出。辅导的学生至少有3人次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
(4)综合素质较强,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取得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取得与所教学科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⑤获得省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⑥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⑦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称号或担任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⑧获得本科院校(或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⑨具有其他突出业绩,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三)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竞赛教师,在年龄、经历、职称等方面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引进。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取得与所教学科一致的正高级(或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突出贡献专家、首席教师(相当于天府名师)等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
5.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赛中,获得全国决赛银牌及以上等级奖励。
6.取得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7.取得其他与上述情况相当的条件,经考核认定合格。
三、相关待遇
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按相关政策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工作待遇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解决宜宾市事业单位编制(已退休人才除外)。按宜一中、宜三中校内相同经历和职级人员办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手续,不占学校岗位限额。引进的在编名校长(副校长),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编制职数情况任命。
(二)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经备案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关于推进“人才菁聚工程”加快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宜人才领〔2021〕7号)、《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人才领〔2021〕5号)给予支持保障。对于特别优秀者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三)薪资待遇。1.不占事业编制的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含五险两金个人部分,税前):名校长(副校长)70万元、名教师年薪40万元、学科竞赛教师50万元,其中,60%作为基础薪资,40%作为绩效奖励。对引进人才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兑现基础薪资和50%的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只兑现50%的基础薪资并调整到其他岗位或解除聘任关系。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兑现第三年的基础薪资和连续三年的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兑现第三年50%的基础薪资并调整到其他岗位或解除聘任关系。此外,考核合格的,还享受市、校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奖励。2.占事业编制的引进人才,在享受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基础上,实行专项绩效考核奖励。专项绩效考核奖励(税前)金额(一学年):名校长(副校长)40万元、名教师20万元、学科竞赛教师30万元。对引进人才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兑现 50%的专项绩效考核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专项绩效考核奖励并调整到其他岗位。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兑现连续三年的专项绩效考核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第三年专项绩效考核奖励并调整到其他岗位。此外,考核合格的,还享受市、校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奖励。
(四)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帮助解决配偶就业问题,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享受宜宾市“人才绿卡”服务保障政策。
(五)为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就学需求。
(六)为引进人才搭建学习培训、教育研究、学术交流的平台,提供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持。
(七)享受本校教职工其他福利待遇。
提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涉及的相关待遇另行约定。
四、引进程序
对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分别参照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1.公布公告。
2.报名。通过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3.资格初审。由引进学校分别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4.综合考核。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现实表现及业绩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对应聘者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组织开展面试。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引进名校长采取考核评价(50分)+结构化面试(50分)进行考核,引进名教师采取考核评价(50分)+试讲及现场问答(50分)进行考核。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引进的原则,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
5.体检。组织拟引进人才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名校长、名教师按干管权限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7.公示。将拟引进人才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一中、宜三中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8.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任)手续。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宜一中请发5228060@qq.com,报宜三中请发986534081@qq.com),邮件主题按“应聘宜一中或宜三中名校长、名教师+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宜一中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宜宾市一中行政楼三楼行政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陈老师13778968012、谭老师18016199780。宜三中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50号宜三中勤政楼四楼行政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李老师15984115799、余老师13890946119。
(三)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或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公开招聘名校长、名教师报名表》。
2.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自我评价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及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人才称号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应聘名校长(副校长)的应聘者担任学校副校长及以上校领导的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扫描件。
5.本人近5年(2015.07—2020.07)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本人近5年(2015.07—2020.07)市(校)级及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评审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将电话通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对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相关事项由宜一中、宜三中、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宜一中余老师13608290707、陈老师13778968012;宜三中李老师18011226212、李老师15984115799;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廖老师13808296966)。
(六)有关事项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一中()、宜三中()网站公布。引进人才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831—2381338,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七)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引进名校长、名教师、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