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提升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质效,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也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提升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质效,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围绕指标提质效,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度。一是重抓破产审判工作,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探索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为化解“无产可破”案件注入“源头活水”。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确保“执转破”案件移得出、立得快、审得好、破得清。有效甄别逃废债行为,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推动进入重整、和解程序,帮助企业“破茧重生”;对已无拯救价值的企业尽快促进财产变现,依法快速审结。强化监督保障,激发管理人履职潜能,严格划分法院与管理人的职责界限。二是聚焦执行合同办理,坚持主动服务、规范司法、平等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坚持涉企专项执行活动与日常工作机制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突出善意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举措运用,扩大“活封”“活扣”适用范围,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强化信用修复机制,依法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推动社会信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强化涉企案件办理,依法审理买卖、租赁、承揽、投融资等涉企纠纷案件。尊重中小股东权利、重视公司自治,妥善审理好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利润盈余分配、公司清算等纠纷,实现好保护股东权利与维护公司稳定经营之间利益平衡。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统一,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引导劳企双方化解矛盾,支持企业“轻装上阵”。依法严惩涉企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让企业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

优化服务挖潜力,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温度。一是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强化一站式建设,努力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设立“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专窗,确保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执行,实现诉讼辅导、法律释明、风险提示、现场立案、材料收转等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只用跑一次”。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及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服务平台,引导涉企纠纷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现“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中小微企业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诉讼费用,使中小微企业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二是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走出去”原则,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法律体检”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到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坚持“请进来”原则,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商会、行业协会代表、企业经营者走进法院,“零距离”观摩庭审、参加座谈、互动交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及时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谋良方,做到“审理一类案件、堵塞一批漏洞”。三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走进企业开展巡回审理、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经营者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找到企业发展的法治路径,着力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改革增效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有速度。一是加强商事案件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商事审判条线人员配备,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商事审判团队,努力实现“1+1+1>3”叠加效应。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企业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涉企案件审理效率,规范司法鉴定程序,降低鉴定耗时,切实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强化法律释明工作,积极引导商事案件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二是完善商事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一站式建设,助力形成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前端化解。深化调解机制,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调解能力水平,及时化解涉企商事案件纠纷。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等功能作用,切实为网格内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纠纷,推动涉企纠纷诉前化解。三是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深化“分调裁审”改革,细化商事审理、案件执行等分流标准,大力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速裁快审机制,简化送达方式,开展要素式庭审,大力适用令状式、表格式和要素式裁判文书,全力提升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建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并联事项、缩短时间等方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节奏。成立涉企小额债务快速保全执行小组,切实提升涉企债权案件执行完毕率。

强基固本铸铁军,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厚度。一是始终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引导党员干部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具体实践,做到强责任、有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始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商事审判能力,加强审判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涉企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学习研讨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知识,切实推进学习型商事审判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审判工作。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互联网直播的力度,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对审判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优化司法形象,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把问责追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杜绝请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