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就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开展调研、深入协商是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的重要渠道。今年“两会”后,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立案了近5000件提案,其中72件确定为重点提案,这其中就有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主席朱国贤等委员联名提出的“推动人工养殖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在中国悠长的历史文化长河中,梅花鹿自古以来就被人们视为健康、幸福、吉祥的象征。
与此同时,这只小小的梅花鹿,一直是我国传统的名贵药用动物,汉代时就有“鹿身百宝”的说法,是“灵丹妙药”的象征。早在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大抵鹿乃仙兽,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肉、角有益无损。”
野生梅花鹿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但在我国梅花鹿养殖的发源地和主产区,吉林省人工养殖梅花鹿已有300多年的发展历史,梅花鹿产业成为农民增收名副其实的致富“鹿”和当地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特色“鹿”。
8月25日至2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秦博勇率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围绕“推动人工养殖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赴吉林省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进一步了解人工养殖梅花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提案办理和相关工作的落实,为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加强梅花鹿种质资源保护
夯实产业之基
清朝末年,位于今天吉林省吉林市、辽源市的盛京围场,每到向朝廷进献大量梅花鹿、鹿肉和鹿皮毛等供品的时节就犯了难。因为年年捕猎,野生梅花鹿的数量越来越少,已经难以达到进贡数量。
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京围场的猎户选派赵允吉为代表进京觐见慈禧太后,提出了人工饲养梅花鹿的想法。慈禧太后准许,并封赵允吉为七品鹿鞑官,在今吉林辽源市划定方圆40里的养鹿官山地,开创了我国大规模人工饲养梅花鹿的先河。这也是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被誉为“中国梅花鹿之乡”,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发源地的历史由来。
时间转到21世纪的今天,我国人工养殖梅花鹿仅2022年在吉林全省的饲养量已达65万只,占全国一半以上。吉林省委、省政府更是把梅花鹿作为农业十大产业集群之一进行规划建设,出台了《吉林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作出了打造千亿级梅花鹿产业的决策部署,小小花鹿作为特色产业迎来了新的“春天”。
调研组来到梅花鹿之乡东丰县,大兴镇六禾智慧养殖鹿场内,一个个鹿舍里或站或卧着十几只梅花鹿。听到脚步声,梅花鹿们立刻扭头,眼睛滴溜溜地看向来者。从种源上来讲,这些双耳带标的“小可爱”都是本地培育的梅花鹿品种之一——“东丰梅花鹿”。
8月27日,调研组一行来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国家特种动物种质资源库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梅花鹿地方品种资源的保护情况。伴随着品源流失、品种退化,以及梅花鹿与马鹿等鹿种杂交等情况,我国现有梅花鹿原类型和品种固有特征、特性流失,一定程度影响了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科学意义上讲,《中国药典》提出的鹿茸应该是纯种的梅花鹿茸和马鹿茸。提纯复壮现有梅花鹿品种对于加快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所长孙长伟解释道。
意识到梅花鹿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根据吉林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十四五”以来,吉林全省已经选育成双阳、东丰、敖东、四平、东大、吉林等6个梅花鹿品种,全省现有国家级梅花鹿保种场1个,省级梅花鹿保种场10个,核心育种场1个。
在实地调研中,东丰县2020年启动保种计划,高标准建设了全国唯一的吉林梅花鹿种质资源保护中心,依托文福国家级吉林梅花鹿保种场和“保护中心”,建立了种源保护基地,依托6个良种繁育场,良种繁育规模1.2万只,形成了良种繁育基地。
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看来,着眼破解品种资源退化问题,推动梅花鹿育种联合攻关等工作仍然离不开政府支持。而伴随着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8个梅花鹿品种的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完成,梅花鹿种源保护利用能力提升也正在进行中。
聚焦基础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
增强产业竞争力
梅花鹿浑身是宝,其中最神奇的当属鹿茸的快速再生现象。
在吉林,养殖梅花鹿的老百姓都知道,梅花鹿头顶的鹿角一年一掉,然后再生。这种神奇的再生能力,为延长产业链,也为功能医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方向。
“我是一名骨科医生,临床体会鹿茸在中医防治疾病、养生保健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并且《本草纲目》记载鹿药用部位多达25个之多。”鹿是传统的动物药用资源,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冷向阳对梅花鹿在中医防治疾病、养生保健中的应用深为了解。他认为,尤其当今世界人口趋向老龄化以及老百姓对健康生活的重视,对抗疲劳、抗骨质疏松、抗衰老等需求日益增长,梅花鹿在大健康产业上的发展前景,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带来了强大动力。
问题在于,针对梅花鹿的相关科研和技术成果如何进行有效精准转化?
2019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在世界上首次破译鹿科动物全基因组,将梅花鹿茸再生、快速生长等生物学问题提升到了国际热点高度。“2023年3月,我所特种动物干细胞团队与西班牙科斯蒂亚拉曼查大学联合发表了鹿茸再生与其他再生模型异同的学术观点,阐述了哺乳动物再生过程中特有的干细胞群、鹿茸干细胞特点以及潜在的应用价值。”鹿茸只是其中之一,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不同的项目组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团队在梅花鹿身上取得的研究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委员们调研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是全国唯一的特种经济动物科研机构,再加上全国唯一开设梅花鹿本科专业的高校吉林农业大学、全国唯一的梅花鹿产学研联合体吉林省梅花鹿产业研究院以及其他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在合力破解梅花鹿药效物质基础与现代药理学内涵、精深加工与高端产品开发等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性技术瓶颈上,为本地打造高附加值优势特色产业奠定得天独厚的坚实基础。
尽管如此,未来要支撑梅花鹿这个千亿级产业做大做强,在冷向阳看来,当下针对药用部位特征成分、传统功效生物学机制、药效物质基础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还远远不够,制约了鹿产品标准提升和生产研发,“建议有关部委继续加大对梅花鹿产业科技资源的投入,聚集全国优势科研力量,集中攻关,搞清楚物质基础、功效机制、安全性和特异性等这些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冷向阳表示。
产业发展,标准先行。在企业调研时,大家关注的还有标准体系建设问题。
“我国在梅花鹿产业上有发展基础、潜力和动力,但同时也面临着强大的国际竞争。”吉林省东鳌鹿业集团有限公司告诉调研组,当前市场上新西兰赤鹿等产品因为生产成本低,对国内梅花鹿产品形成强大冲击。
从建立技术壁垒,规范行业发展的角度,不少企业和科研机构呼吁,国家有关部委要在现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梅花鹿产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加大鹿产品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流通秩序,进一步维护中国梅花鹿及其产品在全世界的影响力。
“此外现有的部分标准与生产环节不对应,实用性不强。家养梅花鹿进入遗传目录后,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影响了企业的规范生产。”东丰县有有关方面负责人进一步补充道,尤其是种源鉴定和质量安全等关键性标准鉴定的结果,如果能在市场监管中予以充分应用,一定能不断提高梅花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静所在研究的领域与“标准”紧密相关。就梅花鹿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问题,她认为,当前已有的鹿产业相关的90多项标准基本都是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的还不多,“我们应该在标准体系建立上进行充分探索和经验积累,逐步把实践检验已经成熟的地方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甚至国家标准。”王静说。
破解药食同源等管理难题
释放产业活力
鹿心丸、鹿胎膏、鹿鞭、鹿雪、鹿茸、鹿筋……在企业的产品展厅,调研组见识了梅花鹿“全身是宝”的最好证明——琳琅满目的产品。
但与中国老百姓传统观念里的珍惜中药材的印象有所偏差的是,仅仅作为原材料的鲜鹿产品,价格并不高,“不是我们不想卖的高,因为国家有规定,特种经济作物的生鲜产品只能作为初级农产品定价售卖。”吉林锦龙鹿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委员们,因为价格上的倒挂,本地梅花鹿被作为初级农产品被国外企业低价收购,然后进行精细加工之后再在中国市场上高价售卖。
难道我们自己的企业不能进行梅花鹿产品的深加工吗?答案是可以的,调研组所到的吉林省东鳌鹿业集团有限公司、蜀中药业(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有自己的深加工产品线。但另一个共性问题是,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功效时都显得“犹抱琵琶半遮面”,因为作为食品的梅花鹿产品禁止宣传相关功效。
据了解,梅花鹿产品在市场上大体上有三个定位,食品、保健品和药品。
2011年,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为了加快推进梅花副产品进入食品类目,吉林省有关方面先后组织研讨会、论证会,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最后上报了将部分养殖梅花鹿产品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2012年,原卫生部批复规定,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养殖梅花鹿其他副产品可作为普通食品。
这一批复,为吉林以梅花鹿为原料的特色健康食品的大发展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开展梅花鹿企业标准备案的企业数量逐年递增。
“目前,吉林省梅花鹿茸、角、胎、骨多用于药品生产,随着大健康和大食物观的发展,为了拓展企业和市场发展空间,部分企业提出了梅花鹿茸、角、胎、骨入食的诉求。”作为提案人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主席朱国贤在提案中提出,加快梅花鹿药食同源管理,可以极大促进梅花鹿产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对推进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山药、大枣、黑豆、生姜等已经列入药食同源的物质,梅花鹿茸、角、胎、骨药食同源,就可以在食品中光明正大地宣传其中药材特性。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调研发现推动药食同源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梅花鹿茸、角、胎、骨作为中药材,说明具有一定药效,而作为食物如何去界定不同体质的人群如何吃、吃多少的问题?其次既然是传统的中药材,转为食品后的安全性如何?
在应邀一同参加调研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介绍中,国家规定的“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品安全之外,还要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规规定,“如果要扩增或修订食药物质目录,需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同时提供传统食用历史的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等材料。”
换句话说,入口的东西,安全最重要。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鹿茸来源、标准和药效物质基础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同时开展茸、角、胎、骨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针对不同社会人群食用鹿茸的方法和用量提出系统的科学建议,为科技解决鹿产品药食同源问题提供科技支撑。”孙长伟表示。
调研中,委员们为地方政府对梅花鹿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扶持而钦佩,也为企业们谋求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追求而感动。委员们认为,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聚焦梅花鹿产业发展重难点问题,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上下合力、协同推进,就一定能让乡村特色产业真正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惠农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