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性质、办学特色

学校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建立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构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被教育部誉为“全国应用型高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2014年和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和2019年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学校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

二、招生情况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58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和工艺美术(艺术类)2个专业招生,共安排普通本科招生计划4200人。

三、收费标准

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1、普通文科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普通理科类专业4900元/生/学年,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专业8000元/生/学年。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交通工程、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设计等专业5390元/生/学年;经济工程、会计学、物流管理、新闻学、英语等专业5060元/生/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另收取项目服务费5000元/生/学年。其他相关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4、住宿费800-1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22年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在安徽等省份的院校及专业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具体详情详见《合肥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五、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协议,确定合肥学院为中德共建应用型示范校。多年来,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20个国家和地区有72所友好高校,先后派往德、韩等国学生4400多人,2700多名德、韩等国学生来校交流、学习。

学校现与德、韩、英、美等国多所友好学校开展校际交流项目。学生达到外方学校语言及专业要求后即可赴国外学习,学籍管理按《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国外学业并获得毕业(学位)证书,可凭校内成绩单、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的国外合作院校成绩单、国外毕业(学位)证书或预毕业证明,个人申请,按相关规定发给合肥学院相应证书。在国外学习期间相关费用依照外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六、人才培养方面特色举措

1、大众班

学校和大众集团作为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开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等专业方向的“双元制”高等教育,每个专业拟选拔25人左右,单独编班管理。构建“创新引领、交叉融合、需求导向”的未来汽车技术和移动出行人才培养体系。

2、大陆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元制)专业

依托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联合德国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德国大陆马牌轮胎有限公司,设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元制)专业,面向我校当年理工科各专业新生,选拔20-30人对该专业有浓厚兴趣的普通本科生,单独编班管理。该专业引入优质德国办学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拔尖人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普通工科学费收取。德国学习期间,学生承担往返国际机票费、注册费、生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连续2届毕业生均高质量就业,包括入职大陆集团、赴德深造等。

学生前四学期所有成绩合格,且德语达到一定水平并通过中德双方院校选拔考核的学生,赴德国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和大陆汉诺威培训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及培训;未通过赴德选拔考核的学生在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企业培训。

3、轨道班

学校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等开展合作,充分整合高校和合作企业的人才、产业、技术、科研等资源优势,培养服务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合肥学院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智慧交通、电子通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相关专业,每年选拔有意从事轨道交通相关工作的本科生,单独编班管理,按照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通过小班研讨教学、弹性化课程设置、以双导师制等方面,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轨道交通领域的优秀人才。

4、第二校园经历:为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我校2013年起试行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符合《合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354号)规定的本科生,在进入大二、大三学习前,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选派,到国内相关高校优势专业学习半年或一年,学分互认。学期结束对方高校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

5、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制改革在全国享有盛誉,多年来,学校共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牌409枚、艺术展演获奖30余项。学校为不同体育与艺术基础的学生分项目开设了“体艺基础、专项训练、竞赛展演”三大类97门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体育艺术基础选择自己感兴趣课程。除本校教师外,每年学校还聘请省市体育运动队教练、专业艺术团体高水平教师来校执教,提升学生体育艺术竞赛展演水平。

七、奖、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2000元/生/年,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12000元/生/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5、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予以学费减免。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毕业生就业

学校坚持以产业、专业、就业“三业一体”融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70%左右在安徽省就业,50%左右在合肥市就业,其中在科大讯飞、京东方、长鑫存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多。学校先后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九、转专业政策

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执行。

按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和专升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十、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

本考生问答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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