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宁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其优劣水平决定了生产要素资源的集聚与流向,成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构成。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就是要立足中国实际,对标国际惯例、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体系,不断提升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我国高度重视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作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2013年开始,我国先后在全国21个省市设立自贸试验区,对高标准国际规则开展先行先试;我国持续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数量分别压缩至31项和27项;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签署了包括RCEP在内的一系列经贸协定;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国内制度体系与国际规则的衔接适配。通过这些举措,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得益于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我国利用外资规模不断创出历史新高,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首次超过1.2万亿元。

当然,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仍不可否认我国营商环境与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差距。根据近年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我国在获得信贷、办理破产、纳税和跨境贸易等领域的营商环境仍落后于其他先进经济体;我国部分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规则还无法有效对接,部分领域的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偏高,营商环境国际化仍需久久为功。

为何要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首先,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有利于吸引全球高端生产要素实现价值链攀升。企业经营成本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大类,相比于生产成本,主要使用高端生产要素和从事价值链高端环节的企业对交易成本更加敏感,而良好的营商环境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而吸引高水平企业以及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其次,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有利于突破美国“规锁”和“去中国化”战略。美国试图通过“规锁”战略,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球生产要素与中国“脱钩”。我国只有按照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的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有效对冲“规锁”战略的负面冲击。再次,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有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对全球要素的吸引力,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好融入国际大循环;有利于推动国内市场制度规则的改革升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最后,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有助于倒逼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经验。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要求改革创新国内体制机制以实现与国际规则的协调对接,因此营商环境的国际化也会倒逼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推动国内改革越过“深水区”和“瓶颈期”。

为此,笔者以为,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突破——

一是打造国际化资源配置体系。高效有序的资源配置体系能够为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提供保障。其一,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通过设立国际化创新平台等手段,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国内创新主体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发等形式与海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其二,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开放,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建立健全“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三,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对接CPTPP、DEPA等经贸协定规则,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加快探索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便利、规则完善、技术领先的数字贸易国际化环境。

二是创建国际化开放产业生态。良好开放的产业生态能够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完整的配套体系。首先,培育开放型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充分发挥我国产业基础和配套优势,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中争取主动。绘制“产业生态图谱”,支持优秀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对外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合作体系。其次,打造开放型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国际化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综合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再次,加强国际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的联系合作,加快推动区域间产业准入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本领域国际标准,推动建立一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三是创新国际化贸易投资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的贸易投资体制机制能极大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效率。其一,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度整合港口、物流、通关、收付汇、融资、退税等国际贸易链条业务;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二,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政策体系,健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外资企业投诉机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其三,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报告管理制度;建立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服务平台,为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障。与此同时,我国应积极对标世界银行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B-READY),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四是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良好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是持续吸引境外人才的重要保障。首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借鉴国际人才评价标准,推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其次,推进职业资格认证与国际接轨。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单边认证制度,推动与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实现职业资格互认,简化资格认证手续。再次,推进外籍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化。对“高精尖缺”领域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优化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制度,促进签证申请便利化,为外资企业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停居留便利。

五是营造国际化宜居宜业环境。营商更需宜商,宜居宜业的环境才能留住人、进而留住企业。其一,推进城市生活环境国际化。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优化重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路牌的外文公示语指引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人才港”,打造生活“仿真”环境。其二,提升国际化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海外人才就医环境,鼓励各地创造条件建设国际化医院,或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国际门诊,为外国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医疗商业保险国际结算,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医疗服务体系。其三,增强国际化教育供给能力。增强教育国际吸引力,积极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外籍人才集聚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建设示范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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