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对于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江西省南康市纪委认真按照上级案件查办有关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积极指导各乡镇纪委努力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治作用,近三年共指导乡镇纪委查办案件77件,党纪处分78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5人,开除党籍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有力促进了村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然而,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作用仍然没有充分发挥。

一、主要特点

1.计划生育案件占多数。由乡镇纪委立案查处的77件案件中,涉及村、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案件数为53件,占69%,党纪处分53人,占总涉案人数68%。

2.经济类案件数偏少。近三年该市由乡镇纪委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涉及贪污、受贿、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等经济类案件数为15件,仅占总查办案件数的19%。而对于大案的查处更是严重偏少,近三年仅查处1起万元以上经济大案。

3.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单一。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根据群众举报,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获取线索。

二、原因分析

1.有畏惧心理,不敢办案。一是怕得罪下属。怀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栽花,少栽刺”的心理。二是怕得罪领导。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唯领导意图是瞻”。三是怕遭到打击报复。一些村党员干部在地方上有较大的影响力,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针对这类人,乡镇纪委在办案时害怕遭到对方的打击报复。

2.有回避心理,不想办案。办案过程中怕得罪人,对待办案工作往往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能拖则拖。在办案时抱着一种能办小案件则办小案件、能不得罪人尽量不得罪人的心理去开展工作。

3.有惰性心理,不会办案。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尤其是办案知识较缺乏,办案经验不丰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有时很难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不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有顾虑心理,不能办案。一是担心党委、政府不支持。二是担心影响仕途。

三、对策建议

1.树立纪检干部不怕得罪人的意识。一是树立敢于查案意识。树立纪检干部刚正不阿、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办案理念。二是帮助排除外界干扰。加强对乡镇办案的督查和指导,层层加大案件督查、督办的力度,帮助排除对办案工作的干扰。

2.树立纪检干部办案是天职的观念。树立纪检干部查办案件是天职、不查办案件是失职的意识。让乡镇纪委正确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只有狠抓案件的查处,才能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认识到该查的案件不查或不认真查,该查好的案件没有查好都是一种失职行为,形成一种“干好纪检监察工作才是干好本职工作,干好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促进中心工作”的氛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共同发展。

3.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让乡镇纪检干部掌握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程序,掌握文书、笔录的制作技巧、案源的摸排、证据的取得及案件的突破等。二是加强指导。上级纪委对乡镇定期督查办案情况,进行对口指导,从听汇报、走访、清理信访件入手,协助排查案件线索,从中挖掘案源,从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全程进行实践指导,帮助乡镇纪委书记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4.积极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整合办案力量。一是配齐人员。配备专职副书记或专职纪委委员,保证稳定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二是专职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或纪委委员应该尽量不分管或少分管纪检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三是排除干扰。针对乡镇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上级纪委加强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和配合,为查办案件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加强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查案责任制和奖励重用乡镇办案有功人员。对有案不办而出现空白者,追究责任,对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调离纪检工作岗位。(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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