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教〔2021〕5号

幼儿园

现将《嘉定区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定区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嘉定区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嘉定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适龄幼儿提供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服务,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沪教委托幼〔2019〕10号)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创新办园体制机制,通过探索集团化办园方式,形成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互通互融的更高品质学前教育生态,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幼儿园。

二、工作目标

基本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质办园良好格局。以嘉定新城新一轮规划建设为基础,以学前教育集团和“大视野”课程联盟等为平台,根据各幼儿园的实际发展情况,在管理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培育、办园特色等方面提供政策、资源、环境等支持,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步调,力争2022年底,初步形成嘉定新城学前教育集团和嘉定实验学前教育集团两大办园联盟集团(以下简称“两个集团”)。

三、实施原则

1.区域推进原则。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和嘉定新城新一轮规划建设等区位优势,立足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依托嘉定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两所市级示范园,科学进行两个集团的集团化办园顶层设计与设点布局。

2.机制创新原则。推进两个集团配套人事、奖补等政策倾斜,明确集团内各层级幼儿园职责,鼓励集团内管理人员、教师合理流动,对分享优秀经验、参与重大教科研课题的教师予以专项奖励,在考核评价中探索集团成员关联考核。

3.协同推进原则。增强幼儿园“复制”、“改进”与“重建”的能力,促进两个集团内幼儿园场地设施资源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倡导文化引领幼儿园内涵发展,引导集团内幼儿园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园优势,创建办园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4.“质”“量”并举原则。把关注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建设新的高品质幼儿园,实现集团内既有示范园、也有新建园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增强优质幼儿园领头雁的辐射带动功能,不断提升学前教育集团整体办园水平,促进优质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四、总体构架

1.两个集团

(1)嘉定新城学前教育集团:以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为牵头园,牵头园园长任总园长,成员单位包括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崇教路分园、嘉定新城远香湖幼儿园和嘉定新城云谷路幼儿园等,构建形成牵头园、新建园协同发展体系。

(2)嘉定实验学前教育集团:参照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模式,以实验幼儿园为牵头园,具体成员园待定。

2.两大重点

(1)师资培养

建设教师培训基地。由集团牵头幼儿园负责,调研集团内教师发展情况,研究制定集团教师培训方案。在园本研修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集团统一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市级培训、区级培训、集团培训、园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教师参加集团组织的教师培训,经师训管理部门认定,记入教师区级培训学分。发挥集团内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等示范带头作用,为园长、副园长(负责人)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指导,在教育资源共享中激发专业优势。

探索师资招聘流动新模式。为推进集团化办园,调动教育人才积极性,促进优质资源流动,集团成员单位的教师招聘可由设立的集团理事会统一搭建教师招聘平台,组团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在区内流动中,通盘统筹考虑集团人力资源,予以适当倾斜,建立骨干教师流动集团“蓄水池”机制,促进集团内教师有序流动,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10%。

(2)课程建设

建设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依托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库,建立健全集团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集团牵头幼儿园每年应组织开展高质量共享共用课程建设2次及以上。充分发挥集团牵头幼儿园品牌影响力,引领成员单位“和而不同”的发展。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各成员单位在提升常态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园特色。

建立课程联合教科研。建立集团教科研组,结合办园发展规划等要求,实施教师联合教科研、教学骨干(新秀)交流,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教师集团内互助教学、信息化同步教学等多种课程教学互动模式。集团层面组织的、面向全区幼儿园教师开放的课堂交流展示、研讨及教科研活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按区级活动认定。

3.两个机制

优化办园绩效评估机制。将集团化办园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适当增加反映集团办园工作的分值比重。

强化资源共享机制。利用集团办园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建立场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科学育儿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集团在家园共育、社区合作、医教结合等方面的水平。组建集团教育教学、后勤、卫生保健专业团队,共同提升保教实施、后勤管理及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五、组织机构

嘉定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推进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燕

副组长:赵丽鸾 唐 燕

组 员:许丽华 曹葆红 闵 磊 王立毅 陆 静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科,许丽华任办公室主任,王立毅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2020年,筹划、调研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

2021年,启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成立嘉定新城学前教育集团。

202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区域性整体布局和实施方案,推进成立嘉定实验学前教育集团。

具体安排如下表:

推进阶段

时间

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

2020年

筹划、调研阶段

第二阶段

2021年

试点成立嘉定新城学前教育集团

第三阶段

2022年

推进成立嘉定实验学前教育集团

七、责任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是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十四五时期推进品质教育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区教育学院、各街镇教委要高度重视、相互联动、合作研究、整合推进,加强对集团化办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区教育局建立各职能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集团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合力推进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

(二)建立机制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制定,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工作推进情况,商定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建设工作;协调街镇等教育资源,负责指导相关集团的运作工作并做好双向反馈;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集团专项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制度,明确经费用途和使用办法;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集团内骨干教师流动办法,健全流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加大绩效工资倾斜力度。

(三)提供专业支撑。充分发挥区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区教育学院的专业优势,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指导学前教育集团的教科研工作,设计和开展以集团为平台的幼儿园各类教科研活动,不断提升集团发展内涵。

(四)加强考核评估。根据学前教育集团办园实际,开展创建方案可行性评估和过程性评估等工作,充分激发牵头幼儿园的引领作用和成员单位的参与积极性,不断加强管理和课程资源等的共建共享力度,提升幼儿园、家长、社会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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