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先进个人,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一是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如先进党支部、先进科室,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
无论是先进个人还是先进集体,他们的先进事迹,内容各不相同,因此要整理材料,不可能固定一个模式。一般来说,可大体从以下方面进行整理。
写先进事迹材料顺序
1、要拟定恰当的标题。
先进事迹材料的标题,有两部分内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写明先进个人姓名和先进集体的名称,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个人或哪个集体、哪个单位的先进事迹。二是要概括标明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或材料的用途。
有多种写法,通常是把典型经验高度集中地概括出来,一般不采用公文标题的写法。这种集中概括出来的标题,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经验的内容,又不是这些内容的简单重复,可以说就是典型经验的主题。2
2、要写先进人物或先进集体的主要事迹。
开头一般是展示典型经验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况、社会背景等,既要写出典型经验出现的环境,又不要冗长、罗唆。成果,要概括写出最为突出之点,并尽可能与背景材料相映衬。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来写,这要根据具体材料安排。
主体对典型经验的具体展开,是典型经验材料的核心部分。写作这部分内容,一般是从总体上把典型经验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分成几个部分。几部分都是紧紧围绕标题,服务于标题,说明标题;各部分之间要有内在联系,但不能互相重复,互相包含,要相对独立地处在一个统一体内。
一般来说,这部分内容的表述,应当既要有思想,又应有具有代表性的做法或实例,既要有面上的综合,又应有点上的说明,最好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数字,以增强先进事迹材料的说服力。
比如,写一位端正党风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重写这位同志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进事迹,在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现。
又如,写一位搞改革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力写这位同志是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的,已经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别是改革前后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都有了哪些明显的变化。
3、是先进事迹材料的署名。一般说,整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材料,都是以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的名义;是代表组织意见的。因此,材料整理完后,应经有关领导同志审定,以相应一级组织正式署名上报。这类材料不宜以个人名义署名。
写作先进典型材料,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
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2、观点和提法要分寸恰当。在叙述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时,要注意摆正先进典型和其他群众、集体的关系。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事迹,都不是单枪匹马干成的,是与周围群众和其他集体、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讲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讲那些脱离群众、脱离整体观念的过头话。否则,就不能起到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3、文字要朴实、简明。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事实说话。这就要求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一定要善于选择那些实在、贴切的词语。不要过多选用做修饰成分或言过其实的形容词。不要讲空话、套话,硬拉架子做文章。话要说得简洁明了,凡是能用较少的话把事情说清楚的,就不要把话拉长。
范文一:在近30年的基层工作中,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达14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先后获得司法部“全国调解能手”、四川省妇联“百万妇女普法维权行动”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乐山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乐山市优秀司法所长、乐山市优秀法制副校长等荣誉称号,为乐山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民生安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筑牢信念,强化学习――不甘于平凡的人
虽然长期在基层工作,处在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但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要求却从未甘于平凡过。“人不学习要落后
事迹材料-工作报告
”,这是我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定,提升自己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升华了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能力和品质的储备,为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爱群众,排优解难――平凡之中见真情
人民调解工作看似不起眼,但却能办大事,解决大问题。我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常说:“只要能为群众做点事,再苦再累又算的了什么。”生活中,勇当群众利益的守护神,对于群众的问题,始终充满着火一样的热情,每一次接待来访群众,都坚持使用文明用语,送上一杯热茶、一句温暖的话:“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讲,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在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中,常常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给来访群众分析遇到的问题,帮助整理证据或联系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及相关单位、团体,尽力给群众提供帮助,让群众满意而归。2013年6月23日晚,广东省增城市来乐山做生意的张某,在柏杨街道一按摩店消费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我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找到了与死者一起来乐山做生意的两个儿子,并立即通知了在广东老家的死者的妻子彭某。24日晚,彭某率镣磷属一行5人到乐山处理张某后事。为了切实化解矛盾,保证辖区稳定,25日上午,和大调解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深入细致的谈话,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走调解之路。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同意调解。25日下午在茶坊社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调解会。由于死者家属讲广东话,参会人员要讲普通话,交流起来有一定难度,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我与茶坊社区工作人员齐心协力,耐心地给死者家属做工作,并积极与按摩店业主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并分别做双方的情感疏导工作,经过耐心沟通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死者家属索赔金额由50万降到15万,再由15万降到8万,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摩店业主共赔偿死者家属7.5万元人民币,双方签署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调解得以迅速化解平息,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创新思路,树立典范――平凡之中的不平凡
2007年乐山市在柏杨街道试点社区矫正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我大胆探索,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柏杨街道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将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了矫正对象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真情帮教,关心关爱矫正对象,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20人次,协调相关部门,为2名矫正人员家庭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为3名矫正对象解决临时救济。在我的帮教下,3名矫正人员带着礼品到通江敬老院看望老人,为老人服务。一名矫正对象把自己种植的无公害蔬菜1000公斤到嘉州福利院。2名矫正对象3次扶贫助学捐资6000元,帮助了4名贫困学生。“5.12”地震时柏杨街道矫正对象踊跃捐款6500元,献血200mL,通过我的帮教一名矫正对象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6个月,是全省矫正对象减刑的首例。2007年以来,我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0人,解除矫正44人,现有矫正人员2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树立了社区矫正的成功典范。
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不平凡是这样炼成的
始终坚持做到对事公正,对人公平,对己清正,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基层司法调解工作量大、矛盾多,牵扯的利益广,涉及的都是群众生活中具体问题。可以说是,完成不易,做好更难。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确保调解成功。在调解工作中不论涉及到什么事、什么人,金额有多大,我坚守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不正当的钱一分不捞,老百姓的便利一点不沾的底线。每一位给她调解纠纷的当事人都对我的公正、无私深表敬意,人们都亲切地称谓我“罗大姐”。2013年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7件,成功调解96件,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299.5余万元;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75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这就是我一个普通的年度工作成绩单,也是我14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一个普通片断。我的不平凡就是通过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默默奉献的心血凝聚而成的。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忠诚于党的事业,对工作的充满热爱,对群众的饱含真情,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默默无悔地奉献在基层一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组织的认可、同事的敬佩和群众的爱戴。(整理编辑:文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