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明办、分类办:
现将《关于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关于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继续发挥志愿者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合力构建覆盖广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正在开展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将建立和完善全省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作为提升全民素质的“关键小事”,与深入实施“千万工程”,迎亚运盛会三大提升行动,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以及全域文明创建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等工作深度融合,营造“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是志愿者”的全民志愿文明新风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引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充分调动党员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科协等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做好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坚持群众主体,提升效能。深刻把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内在规律,深入挖掘社会组织力量,坚持自愿参与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强化基础保障,加强激励措施,持续开展业务指导,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
(三)坚持城乡统筹,协同推进。各地结合实际,强化城乡联动、密切配合。根据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和群众需求优化配置、共享资源,探索接地气、有活力的实践路径。用好文化、文艺、科技、环保、司法等领域专业志愿者力量,激发全社会形成工作合力,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目标内容
(一)以规范有序为基础,覆盖全省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居住小区、村庄,明确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标准、主要职责、人员招募、日常管理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分类”的良好氛围。到2023年8月底全省垃圾分类注册志愿者人数力争达到80万人,到年底,力争达到100万人。
(二)以系统构建为支撑,组建入户宣传、桶边督导、随手拍随手改文明监督、随手捡随手分、餐饮不浪费劝导、包装不过度宣传、限制一次性用品宣传、餐厨垃圾随手分劝导等八支队伍。明确各个层级的定位和功能,形成“五级队伍、三级管理”架构,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垃圾分类队伍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
(三)以常态长效为关键,深入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推动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就近就便开展服务,打造特色品牌,持续不断地发挥作用。到2023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在省内有影响力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体系覆盖全省各个乡镇(街道)、村(社区)。
四、建设任务
(一)组建队伍。全省垃圾分类队伍实行“五级队伍、三级管理”架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总队、分队和支队,各自行使管理职能,市级队伍由所辖县(市、区)联合组建,省级队伍由各地市队伍联合组建。到8月中旬,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成立一支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素质优良,与当地人口规模相匹配、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
(二)搭建平台。依托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以村(居)委会党组织为核心,有效整合村(社区)党员、群众、驻地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动员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迭代升级志愿浙江应用,设置“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对志愿组织开展各种类别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长、进行在线学习交流等提供方便。对于使用手机有困难的老年人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应在线下注册以及时长记录等方面给予便捷服务。
(三)建立制度。省、市两级队伍由省市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按职责统筹管理,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县级以下三级队伍要按照有管理、有场所、有队伍、有形象、有培训、有品牌“六有”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章程、管理办法,建立队伍管理机制、信息对接机制、考评激励机制、孵化培训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流程规范,志愿服务持续发展。
(四)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以媒体宣传为重要抓手,省市县三级联动,全媒体全方位组织宣传报道,引导更多的人自觉养成垃圾随手分的好习惯,并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八进”活动,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场宣讲、文体娱乐、公益讲座、便民服务、入户宣传等活动,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普及率。开展桶边督导和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桶边值守,指导规范分类、正确投放,对不分类、不规范分类、乱丢垃圾包等行为进行监督。经常性组织对垃圾投放点、集置点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及时进行清洗,保持环境卫生,合力推进垃圾分类成为融入日常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五)强化培训。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省级层面以线上培训为主,由省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根据各个志愿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研发培训课件,放置在志愿浙江应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供志愿者随时学习。线下培训按照属地原则,各地结合实际,组建师资队伍,制定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志愿者每两年培训不少于1次,志愿者骨干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培训基地,培养一批能长期参与服务、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志愿者骨干。
(六)打造品牌。总结提炼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核心价值理念,发挥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作用,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区域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库,沉淀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征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的形象系统,加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志愿文化身份认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重要任务,纳入社区治理及和美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强化统筹指导。各级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志愿服务的原则,切实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力量,与垃圾分类的实体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激励保障。各地各单位应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支持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志愿者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场所。强化对垃圾分类志愿者的激励,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通过“志愿服务换积分,积分换优待服务”等激励方式,确保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可持续开展。
(三)扩大典型宣传。加大对表现优秀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和支持力度,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纳入全省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打造和发掘一批成效明显、影响力强、具有创新价值和鲜明特色的优秀案例,在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中给予重点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浙江省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