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反腐“铁军”

——我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纪事

潜江新闻网讯 《为别人建房,为自己筑笼》《为圈子所困的“董事长”》……日前,一册题为《以案为镜,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资料,陆续发放至我市20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手中。资料收集了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腐败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通过案件剖析、当事人忏悔等形式,再次给每名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鼙鼓动而思良将。”改革呼唤讲规矩守纪律的“铁军”,需要风清气正的大环境,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的提升显得至关重要。

针对少数区镇处“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能办案”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落实保障、强化培训、健全制度,采取有力举措,着力提升区镇处案件查办水平。

“我们将全市23个区镇处划分成四个办案协作区,由一名副书记牵头,两名常委主抓,四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口四个办案协作区进行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区镇处案件办理任务和目标都细化到分管的市纪委常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及案发地纪委,严格实行每月一督办,每季度一通报,确保案件办理实效。同时,把区镇处办案业绩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表示。

查办案件需要纪检干部铁面无私、一片公心。改革前,少数区镇处担心办案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部分纪检干部过于注重自身利益,害怕办案得罪人、弄丢选票、不法分子打击报复,不敢放手办案。2014年,竹根滩镇某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由于涉案人员关系比较复杂,办案人员有所顾虑而致使案件办理受阻。

“改革后,对于查处难度较大的疑难案件,由对口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协作区其他区镇处纪委成立案件专班组织异地办案,以减少干扰,实现零顾虑。”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介绍,“针对竹根滩这起案件,我们对口的纪检监察二室办案人员牵头,抽调王场镇纪委同志联合查办该案,很快就实现了突破,并在一个月内迅速处理到位。”

除此之外,每年度,组织一次各区镇处纪委书记述职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每半年,各区镇处纪委向市纪委监察局进行一次工作报告;每季度,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镇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导调研。

据了解,我市还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纪检干部业务专项培训,骨干引领、以案促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专门制定《关于的补充意见》等制度,建立了4个区镇处纪委谈话点,着力解决各地纪委办案人、财、物等相关问题。

改革,向腐败说“不”!今年元月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件、处分86人,移交司法机关7人,其中,区镇处纪委立案77件,同比增长285%;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

案件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凭案件说话”,重拳出击,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改革征途中,随着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不断提高,我市正风肃纪的氛围会格外浓厚。(潜江日报记者 刘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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