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诸多形式,蒙城分公司疯狂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据统计,在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共吸纳群众投资款22828972.39元,蒙城当地受害群众超过600户。

项目一度获政府支持

“投资2000元,10个月后就能获利800元。 ”这个“馅饼”确实诱人。但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就吸纳了接近2300万元的投资款,除了高额利润诱惑外,背后又有哪些“高招”?

今年68岁的周景海是投资户之一,当初动员全家总共投资了42万元,结果连3000元都没有收回来。周景海昨天告诉记者,在芦笋公司的宣传中,“芦笋计划”规模巨大:除了打造万亩芦笋种植基地,还有芦笋的深加工基地,产品要出口到日本、东南亚等地。

但周景海说,这些并不是他当初想投资的真正原因。“主要是看到政府对这个项目非常支持。 ”周景海列举了政府支持该项目的具体措施。

2005年6月1日,芦笋公司与当地陆楼村群众达成1200亩的租赁协议,县政府承诺农户:将从县财政中拨款,每亩土地给予70元的补偿。 2005年6月20日,相关领导在蒙城的县委小礼堂专门为邸某召开招商引资推荐大会,出席会议的有上千人。2005年7月14日,经蒙城县农业委员会审核,同意成立由副县长等为顾问,邸某为社长的“蒙城县芦笋经济开发合作社”。随后,“蒙城县菜篮子工程芦笋项目开发办公室”获准成立。 2005年10月15日,蒙城县的一位主要领导对芦笋公司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典型示范,是工业推动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举措。 ”邸某本人也被蒙城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生产者等称号。

资金链断裂事发

“我一开始根本不相信种植芦笋会有这么高的回报,但看到政府的文件、各级领导的表态,而且他们搞那么大排场,我怎么不心动?”周景海说。特别是2007年初,芦笋公司在蒙城县影剧院再次召开大会,让他更加震撼:除了当地的各级干部和投资户,外县的干部也来了,说是学习经验。 “有2000多人出席会议,沿途路口有交警指挥。 ”

农民邹凤生将多年的积蓄、儿子儿媳打工挣的钱以及女儿女婿的存款,外加贷款一共16万元全部投入,结果也是血本无归。“当时我儿子劝我不要投入这么多,政府说的话也不要完全相信。但经常看到邸某和县里领导在电视上‘露脸’,大家都说这是招商引资来的一个好项目。 ”

据了解,投资户不仅有下岗工人、退休干部,还有教师、公务员等。不过,周景海等人很快发现情况不对:芦笋公司和投资户签订的合同已经逐步到期,原本信誓旦旦要给的利息和分红,芦笋公司却一分钱都拿不出。此时,蒙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也相继接到多名投资户的投诉。

投资者起诉追损失

2009年12月26日,蒙城县法院做出刑事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芦笋公司多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判决中对于600多户受害群众的损失没有任何补偿。

据悉,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今年元月份已刑满释放。判决书中提到: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芦笋公司蒙城分公司共吸纳群众投资款22828972.39元,其中汇往芦笋公司9618126.80元。但是,两者之间的差价1321多万元下落不明。

“如果不是政府有关部门当初那么坚定地支持,怎么可能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就吸纳了超过2200万元的投资款? ”周景海说,现在问题出来,政府却无人问责。据介绍,为了追讨投资款,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日前,他们又向芦笋公司所在地的合肥高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预计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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