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做到应编尽编。

广西厅指出,村庄规划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根据方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分四步推进:一是需求调查。5月底前各市、县(区)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的摸底工作并上报广西厅,为全面统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二是示范先行。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各市县应逐级上报可以在7月31日前完成的村庄规划编制的名单。三是精品随行。借鉴先行推进模式和经验,全区今年要完成300个村庄规划编制。四是应编尽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市县在2020年底要基本完成应编村庄规划的编制任务。

广西厅强调,给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政策支持。对于宅基地、垃圾和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热等点状农村公共设施,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可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功能有改善、布局更优化的要求,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村庄规划。探索“留白”机制,对于一时看不准、想不好的空间用途,可以暂时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留出足够的研究论证时间。鼓励实施全域综合整治,积极运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工具,融合财税、投资、交通、水利等各类措施,建立“多规合一”的政策统筹机制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共同促进乡村振兴。

广西厅要求,各地根据实际,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相关资金预算,整合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资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项目资金等,探索建立以自治区财政奖补、市县配套为主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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