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有一段关于黛玉吃醋的台词让人印象深刻,即:“宝姐姐前儿和你好,如今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今儿和你好,后来不和你好你怎么样?”当然这是关于爱情的问话,所以宝玉答:“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可如果是友情里遇到这种情况,一个成年的大学生又该如何处理?
北大学生王某龙交出了一份十分极端的答卷,这份答卷让他在庭审现场后悔万分,而他的人生轨迹也就此改变,王某龙本是宁夏人,高中就读于宁夏大学附中,期间拿过全国数学竞赛三等奖、中国物理竞赛宁夏赛区三等奖、全国化学竞赛宁夏赛区一等奖……是个名副其实的学霸,1994年被顺理成章保送北京大学化学系。
不过他学习上的能力无人置喙,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却可能还不如一个小学生,起初同学和室友都觉得他还不错——热情开朗,于是选了他当班长,可很快大家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王某龙其实不懂得在乎别人的感受,经常有意无意嘲讽和挖苦别人,于是两个月后他被刷了下来,大家也渐渐不爱和他交谈。
王某龙就这样度过了一段相对苦闷的大一生涯,所以他非常渴望找到一个人来缓解这种令他觉得窒息的苦闷,这时候一堂游泳课王某龙和班上的江某熟悉了起来,江某是个随和没有脾气的人,对于王某龙刻意的接近也没有表达出反感,于是王某龙“打蛇随棍上”和江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们一起去食堂、上课、自习,王某龙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江某的309寝室,尤其1996年患上乙肝被隔离治疗一个月,人人都避他如蛇蝎时,江某更是成了王某龙被孤立时最后的一根稻草,王某龙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和江某在一起,后来在看守所他还无数次表示:“我非常喜欢和江某在一起。”
这确凿无疑是王某龙因为没有好朋友,从而对江某存在产生的高级别重视,大家也不用揣测他们之间有超乎于此的情感,可经过了提醒的读者们或许能够瞬间理智过来,当年王某龙和江某周围的观众却并不能够做到,于是渐渐地江某开始听到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这对他来说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他开始和王某龙保持一定距离。
王某龙也知道这些事情,却对此丝毫不在意,也不能换位思考询问一下江某的想法,只依然自顾自地黏着江某,甚至于江某开始反感他,不告诉他真正的生日,不愿意和他一起去上自习室,他还在怪江某疏远了他,11月的某个晚上当着众人的面,他在走廊上甩了江某一个巴掌,两人的友情就此有了一个巨大裂痕。
此后王某龙并没有反思自己,也没有反思关于“友情的距离”这个必须被重视的青春议题,而1997年4月27日两人好不容易说上话,内容却是考试前讨论考试目的,彼时两人唇枪舌战,谁也不肯让步,最终演变为一场没有逻辑的争吵,这一场争吵将他们之间拉着的最后一根琴弦斩断,之后江某再也没有理过王某龙。
而王某龙在这场争吵中累积了很多对江某的怨恨——“在恨他的那一瞬间,我决定了投毒”,王某龙说,所以他心中的恶再也藏不住,投毒的过程无比之冷静,甚至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查询最适合的毒药,然后选中了“铊[tā]”,并了解了它的解药普鲁士兰,甚至还将同寝室的陆某光当做实验对象,测试了铊的毒性,而陆某光和他没有任何过节。
所以当时是陆某光先中毒被送进了医院,但王某龙没有表现出一点异样,甚至也没有生出放弃投毒的想法,而是5月10日那天再次从实验室偷了200克铊,中午时全部倒进了江某的水杯中,5月15日他见江某还是没有反应,就又偷了200克铊再次全部倒入江某的水杯中,5月17日在他这样的狠毒手段之下,江某终于倒在寝室。
那一刻王某龙才开始手脚颤抖起来,他害怕江某就这样死了,于是赶紧回寝室拉着江某去医院,在车上他和江某坦白了一切,说自己有解药也愿意承担后果,而江某瞬间就原谅了这个在友情上毫无对策的“小孩”,对他说到时候就说自己是误食的,不过王某龙最终还是在医生面前承认了是投毒,曾是天之骄子的他一夜之间成了被告。
此案中,王某龙是以投毒手段导致两人住院的,所以这里要强调投毒罪即“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的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本身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所以它必须有扩大性伤人的目的和结果,以投毒方式进行“故意杀人”的往往目的比较集中,造成的结果也相对单一,所以王某龙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如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防卫过当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如出于图财等卑劣动机杀人、利用肢解等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的杀人、产生多人死亡的杀人,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王某龙的行为本应该属于产生多人死亡的杀人行为,量刑以无期徒刑或死刑为起点,不过因为他存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行为,以及带江某去医院,交代毒物和解药,让江某和陆某光得到了及时救助和治疗,使两人病情得以好转的行为,以至于结局没有走向必然的死亡,所以王某龙属于“犯罪中止”。
关于“自首”和“犯罪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有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最终王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在的他早已经出狱开始新生活,曾经的不理智或许对于他已经是午夜梦回时的一次辗转反侧,但之于很多身处集体而不懂得如何处理朋友关系的人来说,应当是一次永恒的教训,这里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和行动能教给那些正迷茫的羔羊,但李白那种对待朋友来去,全程恣意洒脱的态度似乎可以借鉴——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