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和整洁、有序、亮丽、美观的生活环境,着力建立壮大林业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广大林业志愿者深入林区、社区、学校、企业,为群众提供各种民生服务,推动我县“现代林业”战略实施,为努力实现县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志愿服务工作是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活动富有成效,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联系及具体事务性工作。

全局人员以局机关、林场支部、山区四乡林业基层单位、山外四镇林业基层单位共分为4个志愿服务工作组。

三、活动任务

每人每年至少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4次,全年累计服务时数不少于16小时,其中党团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累计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

四、活动形式

1、参与集体活动

(1)参与局里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2)参与各志愿服务工作组自行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参与挂钩乡镇、社区和村居的志愿服务活动;

(4)参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的志愿服务活动;

(5)参与其他团体、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参与集体活动,活动联系单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签字确认。

2、单独开展活动

志愿者个人单独开展敬老扶幼、贫困帮扶等活动,由受助对象或受助对象所在社区的分管领导进行确认。

五、活动内容

以“现代林业•和谐林区”主题活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弘扬、传承、践行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林业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林业服务志愿者队伍,推进窗口行业志愿服务,大力开展“岗位学雷锋”志愿活动,组织开展宣传进企业、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技术知识,优化林业服务。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活动,在每年的植树节,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家乡、美化家园”活动。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整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参与开展“治四乱”,洁化绿化美化环境,宣传和带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提高城乡居民生态环境卫生意识。

组织开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等重点场所,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不文明行为,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及文明监督活动。

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拥军爱军、扶贫帮困、敬老助残、社会教育、群众文化等活动,引导群众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六、考核方法

1、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及时填写服务联系单。经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签字确认后,报各志愿服务工作组备案。要着重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形成完备的志愿服务记录台账。

2、各志愿服务工作组要根据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并填写《县机关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季度汇总表》,报送县局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局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局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4、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将作为评比各类先进的基本条件。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加强林业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做好结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本着求新、求实、求活的原则,选好载体,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氛围,要做到集中活动与经常活动相结合,上街为民服务与岗位学雷锋相结合。要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开展服务。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单位要在全体干部中深入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志愿服务意识,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志愿服务行动及先进典型,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提供积极的舆论支持。要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积极加入到志愿者的队伍中去,广泛参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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