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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食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到底什么不能养?人工饲养蛇、竹鼠等动物的养殖户该怎么办?
这一决定出台的背景有三: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禁食野生动物形势紧迫。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有短板。修法需要时间,但禁食野生动物迫在眉睫。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的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就下了死命令:“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如果人类不食用果子狸非典就不会发生,如果非典后禁食野味,新冠肺炎或许就不会来袭,这份《决定》是我们用沉重的代价换来的!
早在1月20日,钟南山院士就判断新冠肺炎病毒很有可能来源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上的野生动物。医学上把这种通过动物感染人类的传染统称“人畜共患病”(Zoonosis)。根据《自然》杂志2008年的一篇论文,1940-2004年间人类新出现的300多例传染病当中,人畜共患病的比例为60.3%,其中71.8%来自于野生动物。
蝙蝠是目前已知的多种病毒的天然宿主,病毒学家已经在其体内检测到137种病毒,其中有61种是人畜共患病毒。当然不止蝙蝠,穿山甲等餐桌上的常客体内也携带多种病毒。
正因如此,过去几十年,无论是食用野生动物,还是侵蚀野生动物的生存领地,人类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对于吃野味的动机,广东省林业局做过这样的调查:
炫富、猎奇、弥补“养分”。物以稀为贵,吃野味的人总认为家养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稀有的,稀有的不如濒危的。专家早就说过了,野生动物因为长期在野外生存,肌肉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口感并不如家禽,甚至可以说难以下咽。在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水等六大营养素的含量方面,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没有明显区别。当然还有很多人,吃的不是野味,而是“面子”。再难以下咽也要咽,因为那些被认为是值得炫耀的资本与地位的象征。正是因为这一小撮人的陋习,“野味”市场才有了生存空间。
如果以上都是主观原因的话,那现行法律的短板,客观上给了野味市场生存空间:《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如蝙蝠、果子狸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它们便“合法”地成为一些食客餐桌上的“野味”。
这次出台的《决定》就是弥补上述法律的不足!
到底什么不能吃?
根据24日《决定》,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不能吃: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例如,花鼠、仓鼠、麝鼠等驯养野生动物,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再如,根据1月底百度发布的《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拒绝野味篇》,穿山甲、豪猪、竹鼠、蝙蝠、果子狸、狍子等是人们最关注的野味。而根据最新《决定》,以上这些都不能上餐桌!
据了解,当前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有14种,包括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有25种,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有1种,为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有3种,包括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有1种,蜈蚣,别名“天龙”。
能吃: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包括猪、鸡、鸭、鹅、牛、马、驼、羊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兔、鸽等。
养殖产业受到冲击怎么办?
产业规模或超千亿,有地方靠果子狸脱贫
《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调查估算,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人,创造产值5206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毛皮动物产业从业者约760万人,毛皮产业产值估算3894.83亿元;药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21.08万人,创造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观赏、宠物类产业的从业者约1.37万人,创造产值6.52亿元;实验灵长类动物产业直接从业者约2000人,创造产值4亿元。
而《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则披露,2017年全国所有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业的林产总值为560.4亿元。同年我国进出口野生动物贸易额达到42.32亿元。从分省统计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产值来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大省分别是山东、辽宁和吉林。山东是养殖大省,狐狸、貉等毛皮动物养殖存栏量大,东北是鹿的养殖重点地区,如长春市双阳区是全国闻名的梅花鹿之乡。
业内人士康斌(化名)透露,特种动物养殖产业曾在2003年非典时期遭遇过一轮打击,但此后逐渐恢复,“现在很难统计全国范围有多少人在饲养特种动物,但不少地方确实以饲养特种动物为生,此次新规若严格执行将给他们带来极大打击。”
康斌表示,饲养野生动物是不少贫困地区的经济来源,“这都是合法的”。如江西日报在2019年11月曾报道江西省万安县饲养果子狸的“致富经”:“30只母狸可产子狸90只左右,每只子狸半年至一年可长为5公斤商品狸,按每公斤200元计算,90只可卖9万元。除去成本,一年利润就有5万余元。”该县沙坪镇、高陂镇、百嘉镇就有560户共1700多人在政府部门的帮扶下,签约养殖果子狸,奔向致富路。该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涂晓斌则表示,经合格检疫并持有批准手续(林业部门许可),人工养殖果子狸可在市场流通并走上餐桌,且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报道称,从事上述产业,必须是国家颁布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成熟名录物种,且种源合法(即引种获许可)、繁育技术成熟。截至2018年底,江西省共批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1386家,年产值约14亿元,从业人员5万多人。目前,年产值超千万元的单位有20余家,养殖梅花鹿、中华竹鼠、雁鸭、环颈雉、蛇等72种野生动物。
禁食新规影响几何?养殖户表示凉凉,专家表示长远利益更重要
“这次新规也给开了一个口子,即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可以食用。”杨朝霞表示,“但要想让竹鼠等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非常困难,此外昆虫不太可能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但实际上目前市场中有不少蝎子、蝗虫是作为食物售卖的。”
新规的发布让不少特种动物养殖户犯了难,在一个竹鼠养殖平台上,记者发现有不少养殖户发出了对新规的吐槽,“去年才把猪圈改成了竹鼠池,养殖了100对,怎么办啊,现在彻底凉凉了。”也有养殖户表示,“迎难而上吧,守得云开见日明。”
对此,杨朝霞表示,受疫情影响出台相关政策可以理解,但目前全国养殖产业规模较大,在疫情防控过后,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研究调查论证,针对原有政策下的部分养殖户存量问题,出台相应政策予以解决。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处长夏礼明介绍,这一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养殖、加工利用的,影响很大。农业部门将帮助分析养殖业主的具体情况,结合市场供求预测,适时地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例如青蛙养殖的农户,可以考虑转型其他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继续开展农业生产。
浙江省林业局表示,原先,根据国家规定,我国有鹿类、鳄鱼类、鸟类、雁鸭类、蛙类、蛇类、龟类、兽类这八大类养殖技术成熟,可人工利用的野生动物资源,根据全国人大最新的决定,将会面临关停转产的局面。
目前浙江有999家野生动物人工繁殖驯养企业,品种方面,以上八大类野生动物均有涉及,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鸵鸟、鳄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省重点保护的多种野鸭,以及众多一般保护动物。
湖南省长沙市有340多家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殖驯养的企业或农户,养殖的品类包括黑斑蛙、青蛙、蛇类、梅花鹿、孔雀、竹鼠等,其中八成是提供食用的。
对于这些养殖户来说,思考转型出路已经是迫不及待的事情。
总而言之,决定可能影响相关产业链,考虑到确实会对一些山区、偏远地区的养殖户影响较大,有些地方可能将其作为精准扶贫的产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引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转型或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科研、制药、展示的目的,经过严格审批,还是可以人工繁育,其他都禁止。
本文为农牧前沿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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