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参考指引】这篇优秀的讲稿文档“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第一篇】通过xxxx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x典型案例学习,深刻剖析张x案件的问题根源和警示启示: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淡漠,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其恶劣。对照典型案例警示,要深刻汲取张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增强党员干部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全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做到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自己,牢记宗旨、严守纪律、筑牢防线,做到知红线、明底线、筑防线。不断强化工作作风,不断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警钟常鸣。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时刻正视和反省。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在岗位职责、权利义务变化时,一定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改造,在工作中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做到2/8自重、自警、自励、慎独、慎行,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以高尚的人品、良好的道德、坚强的党性做到廉洁自律,不能越雷池一步。
二、保持正确权力观,不忘初心、保持职业操守和德行。德始终是行为规范,每个社会人都有一种无形的道德约束,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力更要加强。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个人的谋利工具,不顾法律道德约束、牺牲集体利益。所有的案例都在时刻提醒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树立正确权力观,要明白权力是群众赋予的,始终把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宗旨。三、紧紧围绕党组织,自觉紧抓学习。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是每个党员的权利义务,只有在党组织的教育中,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个人价值。警示片中所有涉案人在悔过中都谈到了如何放松学习教育、轻视组织纪律而犯错的首要原因。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不接受教育,思想得不到净化改造,权力欲望膨胀,脱离了组织、与党离心最终后悔莫及。他们的以身试法给我们一个启示:党员干部中要经常性自觉的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始终和党保持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避免个人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四、历史和现实已经反复证明,廉洁总是得益于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腐败又总是和权力的失控紧密联系。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的价值观、道德观收到很大冲击和变化,不可避免的受到趋利主义、等价交换等影响,为权力寻租提供3/8生存环境。
党员干部所处的位置,就是要在群众中接受监督和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为群众办实事,为集体谋发展。放松自我,不接受监督管理,就容易脱离群众,权力滥用,危害群众和集体利益。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权力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理之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和运行。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第二篇】近日通过《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学习,感触很深,启发很大。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性原则,目无法纪铤而走险,最终走向不归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分享以下三个方面感悟: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集团公司、段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合规办事,杜绝凭感觉、凭习惯办事的陋习。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水平的重要途径,着力在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上下功夫,磨砺过硬的本领,锻造扎实的作风,涵养清廉的品行,从内心深处筑牢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以案例为镜,规范自身言行4/8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进步的成果在给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党员“提供了便利”,动起了歪心思。比如以“UU跑腿”形式给领导送礼,这种方式极具有隐蔽性,其行为与自己的入党誓言背道而驰,与党员的正能量形象格格不入。这些案例很具有警示性和典型性,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从中汲取教训,规范言行,提高自我约束力、执行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和糖衣炮弹的侵蚀,经得住各种考验。三、严守纪律规矩,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懂法守法,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要义,学好用好各项规章制度,对当前形势任务、存在问题充分研判,深入思考,早规划早准备早落实。就我目前挂职部门来说,纪律严明、严格执行保密措施是基本要求。本着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做一个思想积极向上、行动雷厉风行的实践者,注重八小时以外的自身管理,在小事上加强修养,淬炼意志,工作生活中做到表里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考验。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找差距、找不足、定措施,常怀律己之心,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
5/8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第三篇】今天的党会上学习了关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一、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二、党员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党员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
身为党员,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6/8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三、党员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党员十分现实的考验。党员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纪检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第四篇】电化教育片《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以三起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缺乏,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私利心理严重,他们的行为直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各7/8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观看该电化教育片,使我们清醒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要加强学习漳芗作风办[20xx]9号《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二、要加强修养,强化监管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加强党性修养。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诱惑,党员干部始终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社区建设,让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党员干部必须廉洁自律。三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他们之所以触犯国法和党纪,主要原因是他们为侥幸心理所害。党员干部引以为诫,切实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做人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建设。严格按照党风廉政8/8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党员干部处在社区最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要坚决查办对党员干部依法执行公务不满而故意报复陷害的行为,为党员干部撑腰做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