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度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乡镇类)检查办法评分细则得分合计各镇纪委立案总数按所管辖党员总数每千人2件计算,不足500人的,超过200人增加1(1)查党员年报,看党员总数。(2)查处分文件,看立案结案(3)被抽调人员到市、县纪委办理案件的,按每次件标准计入被抽调对象单位案件总量。由所联系的县纪委案件检查室提供数据。达到基数的得40参加乡镇办案协作区办案的,每件加2办案数为“零”的不得分。检查办法评分细则得分合计自办案件是指除公安、计生、法院等执法部门移送材料可直接立案的案件以外,由镇纪委根据信访线索,组织专班自行调查处理的案件。各镇自办案件以2件为基数。通过办案协作区查办案件的情自办案件数以当年立案数为准,主要通过查阅案件检查卷宗确协作办案主要查看调查人员及案卷情况,同时向协作区联系室核实。自办案件达到得基数20分;每超过基数110分;没有自办案件的不得自办案件中,有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者为经济类案件(案值不足1万元但多于0.5万元)的,每件加5分。同一违纪问题涉及多人人计算。通过协作区联合查办案件的,每件加2万元以上经济案件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含管辖二级单位一把手)违纪案件,适用于当年审结案件,时间和案值以处分决定(或判决书)为准。
10大要案件数以当年立案数为准,主要通过查阅案件检查卷宗、处分决定确定。被考评组认定为大案要案的,有分;没有大案要案的不得分。检查办法评分细则得分合计信访件处理管理办理符合规范要求,卷宗归档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自收案件线索及时报县纪委信访室集中统一管理。(1)查看信访件处理签批流程;(2)查看案件卷宗;(3)查看信访登记备案表和县纪委信访室记录。线索管理无序、发生线索流失或该查不查的、信访件未报上级纪委备案、信访卷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每年完成信访件初核基数,准确、及时、规范报送初核登记表。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并上报结果率达100%;实名举报信访件调查处理回告率达100%;党政“一把手”对查办信访件有批示。(1)查看县镇两级上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或台账。(2)查看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案卷和回告当事人反馈意见及签名。(3)看卷宗中信访件领导批示意见。(1)完成基数得2.5件加0.5分,每漏报、错报或少报一次扣0.5到100%,实名举报调查处理回告率达到100%,党政“一把手”对查办信访件有批示,全部完成得2.5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人次以内;重复信访率控制在15%以下;不发生业务内问题重复上访。查看县纪委信访室信访登记台账。1)业务内上访超3人次的,每增加1检查办法评分细则得分合计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进行信访、案件调查,全年无责任事故由县纪委案管室和所联系的检查室提供数据及具体事全年无办案和信访安全责任事故,得2凡出现违纪违规办案或办案安全隐患的每起扣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分。信访、案件工作经验,个案剖析材料,信息、调研文章被上级会议书面交流、内部刊物采用。查看县镇两级纪委提供的文件、材料等资料。有其中一项得2分。同一案件或同一材料同时被多级采用以及既书面交流又发言交流的,只按最高计分档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没有的不得分。检查办法评分细则得分合计(1)调查、审理分卷设立,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2)卷面整洁、装订整齐、材料齐全;(3)案卷名目清晰、目录指向明确;(4)案卷保管期限填写准确;(5)页码齐全,扣完为止。具体参见审理室制定的《个案案件质量考评评分表》。主要从初核、立案、调查等三大方面查看“二十四”字方针落实情况。查看案件检查卷宗。每缺一项扣0.5完为止。具体指标参见审理室制定的《个案案件质量考评评分表》。主要从移送审理、审理谈话、审理报告、支部大会、报(党委、上级纪委)审批、制作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执行、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等八个方面,查看“二十四”字方针落实情况。查看案件审理卷宗。每缺一项扣0.5完为止。具体指标参见审理室制定的《个案案件质量考评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