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发展伴随着工具的研制和使用,远古时期各种近、远程武器的发明,让人类不再是一种弱小的哺乳动物,只要我们合理使用工具、齐心协力,就连那些大自然中最顶级的捕食者也不是我们的对手。
不过在漫长的冷兵器时代里,捕猎动物依旧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毕竟人类本身的生理强度并没有增加,捕猎是一件利益和风险并存的事情。就算是万人之上的王公贵族,也有可能因为在打猎时受到袭击而死去。因为没有大规模捕猎野兽的能力,那时候的人和野兽的数量还保持着平衡。
除了会在捕猎的时候给人类带来危险,人类的聚居点也并不是绝对安全的。在很多村庄里都发生过野兽破坏农田的情况,被破坏的往往是一家人一年中赖以生存的食物。不仅如此,一些猛兽在饥饿的时候,还会主动跑到人类居住的地方攻击家畜和居民,对于这些人来说简直是无妄之灾。
因此,在热兵器和各种先进工具得到普及之后,人们开始大量捕猎这些野兽,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俗话说“物极必反”,在这样的攻势下,野生动物的数量开始大量减少。
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除去人们的滥捕滥杀之外,栖息地的减少也让很多生物难以生存。近代以来,不断有生物因为人类的捕杀和扩张而在野外灭绝,比如华南虎、渡渡鸟、旅鸽等等。因此,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人类开始保护野生动物,我国也不例外。
当前我国已经有完善的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不管是捕杀、贩卖还是购买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法律的保护下,很多物种渐渐恢复了数量,这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那么,在野生动物增加之后,它们再次回到人们的聚居地“搞破坏”,难道我们只能够忍气吞声吗?
其实国家也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出台了完善的补偿政策,比如在牧区、林区,野生动物如果对人们的农田、家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了损害,那么当地政府会对这些居民提供规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比如此前沸沸扬扬的云南西双版纳野象家庭“迁徙”的过程中破坏的农田和建筑,国家都予以了居民相应的补偿,让人们能够安心保护野生动物,不至于承受巨大损失。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个问题一直存在却难以解决:野生动物伤人的问题。
对于野猪的捕杀和保护
野猪曾经是我国境内最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它是家猪的先祖,但已经和如今的家猪大不一样,体型更小但是毛发更长,还有长长的獠牙。家猪在我们眼里是一种温和而慵懒的动物,但野猪运动能力很强,是“跑步健将”,加上健壮体格带来的力气,尽管是一种杂食动物,却让很多掠食者都不敢招惹。
野猪在过去是一种著名的农田害兽,还是对人身安全威胁最大的动物之一。在人口增加、武器先进之后,人们开始为了自身安全和改善伙食大量捕杀野猪,导致我国的野猪种群迅速减少,甚至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
于是,我国将野猪列为了国家“三有动物”,也就是名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随意捕杀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这样的保护力度下,野猪的数量渐渐回升,我们如今甚至能够看到一些野猪在城市、学校里狂奔的新闻,充分说明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大大改善,野猪种群从过去的寥寥无几又变得丰富了起来。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调查和统计,野猪在我国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一百万头之多,虽然不及历史上的高峰时期,但种群数量已经基本稳定了下来,这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
为什么要开放野猪捕猎期?
令人惊讶的是,在我国广东、福建、江西等六个省份,却开放了“野猪捕猎期”。这似乎和我们在上文中看到的信息发生了冲突,按照我国的法律,捕杀“三有”保护动物是一件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这几个省份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对野猪“动真格”,捕杀这种保护动物呢?
其实背后的原因也很简单:野猪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不光给人们的财产带来损害,更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我们仔细回想一番,在看到那些野猪出没于城市的新闻中,最后的结局是不是野猪被国家工作人员抓走放归?因为留下这些野猪很有可能会对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野猪是一种性格暴躁的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看到人类就躲开不同,野猪很有可能反过来攻击人类!虽说野猪不像老虎、狼、熊那样凶猛,但野猪如果快速冲撞过来,轻则让人擦伤骨折,重则直接导致人死亡,十分危险。在野猪数量增加之后,各地的野猪伤人新闻也渐渐增多,甚至还有野猪连伤多人的记录。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考虑适当地捕杀一些野猪,将当地的野猪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平衡的范围内,不会出现大量野猪和人类“争地盘”的现象,毕竟很多冲突事件都是因为野猪数量太多而野外食物不足,野猪只能到人类的聚居寻找食物。
于是在经过多方考量之后,我们国家在野猪数量最多、给人们的危害最大的六个省份开放了“野猪捕猎期”,在一年中的某些时段允许对野猪进行适当捕猎,防止因为野猪过度泛滥而给当地居民造成危害。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也有一些疑惑:尽管开放了捕猎,但野猪仍然是一种“三有动物”,难道随便什么人都能够去山上捕猎野猪吗?关于野猪的“捕猎期”又是什么时段,其设置依据是什么?
合法捕猎野猪?
实际上,我国开放“野猪捕猎期”并不是让大家都可以去捕猎野猪,一方面因为这样可能再一次造成野猪滥捕滥杀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怕这些未经检疫的野猪肉流入市场,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因此,我国这六个省份在“野猪捕猎期”会让专人对野猪进行捕猎,其捕猎的地点、数量都有严格要求,专业人士有丰富经验和专业工具,在捕猎时发生意外的几率也更小。在捕猎了野猪之后,这些野猪的尸体会经过专门的处理,不会放到市场上进行随意售卖。
除了捕猎的人员、数量和程序有严格要求之外,捕猎野猪的时间也很有讲究。在开放了“野猪捕猎期”的省份,一年中大约有十个月的时间可以捕猎野猪,剩下的两个月集中在春季,因为这是野猪的繁殖期。
如果在繁殖期大量捕猎野猪,那么很有可能造成野猪数量的不正常降低,这个规定其实和我们熟悉的禁渔期很相似,都是在繁殖季节保护野生动物,从长期范围内维持野生动物的总体数量和种群构成平衡。
关于保护动物的思考
我国开放野猪捕猎期的政策不禁让人们开始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尽管法律规定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但是法律从本质上来说是要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一种生物已经对人的正常生存造成了威胁,那么我们是否还应该保护这种动物?
现在我国已经将一些野生动物移出了保护动物名单,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随意捕杀它们。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对于现在已经有发达工业的人类来说变得不再重要,我们没有必要再在野生动物身上获取经济利益。
法律并不是尽善尽美,我们随时在针对目前实际的状况对法律进行修改,尤其是一些时效性很强的法律,需要修改的间隔往往很短,甚至每一年都需要更新。
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不单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修改,那些原产地不在我国的动物,我国也会根据国际上的动物保护名录来进行管理,比如狮子、猎豹等动物制品,在我国境内买卖同样会触犯法律,这一点一定要引起大家注意,并不是非我国原产的野生动物就可以随意捕杀和购买了。
结语
我国的环保事业在近几十年来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效果,“绿水青山”正渐渐回到我们身边,过去那些“销声匿迹”的野生动物也逐渐增加。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代表就一定和野生动物的自由栖息有冲突,为了保护我们唯一的家园,人类必须在未来做出更多的改变,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优良。
人类在发展中已经走了很多“弯路”,也付出了不少代价。我们要及时去补救那些已经犯下的错误,因为事实无法掩盖,伤害也不会自动消失。
地球从诞生以来已经经历了五次生物大灭绝,生物本身对于地球这颗星球来说并没有什么所谓,但是这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全部”。
生物大灭绝会造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种消失,现在的人类根本不可能从其中全身而退。因此,在找到其他可居住的星球并且完成星际移民之前,人类还得要多加爱护我们在宇宙中唯一的星球家园才行,不要将人类的未来葬送在我们自己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