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潘璐璐

春风、蓝天,淡而清新的云彩,自在飞翔的鸽群……让我们对象征美好和平的鸽子平添了无限喜爱。然而当近百只鸽子常年驻扎在您身边时,您还会喜欢它们吗?

近日,市民赵小姐(化名)来电称,邻居家养了七八十只鸽子,白天飞晚上叫,它们的羽毛、气味、叫声……让附近居民难以忍受。

邻居:

个人权利不能侵犯他人权利

赵小姐家住东海社区,她说,邻居金先生(化名)养鸽子有十多年了,鸽棚建在自家屋顶上。“这是人家的爱好,起初数量不多,困扰不大,我们就没说什么。”然而,时间一长,赵小姐发现鸽子已经多到七八十只,搞得环境又脏又臭,让人不堪其扰。

记者看到,十几只鸽子有的在屋顶上飞,有的在花坛里散步,能听到“咕咕”的叫声,但没闻到什么气味,采访期间,还一直小心提防着邻居们说的“空中炸弹”——鸽子粪便。

“好几千块一条的蚕丝被拿出来晒,收回去的时候滴了好多鸽子粪。”赵小姐说,现在左邻右舍都不敢晒衣服,肯定会粘上鸽子粪,没办法才搭起阳光房,本来这些费用都是可以免的。

金阿姨家距离养鸽户15米左右,她说:“窗都不敢开,一股怪味,鸽子毛多得很,飘进来天天都得扫,阳台上的鸽子粪还要用水冲。”

“养鸽子对不对我们不知道,但你影响别人就不对了嘛,整天放在外面飞。”邻居陈阿姨说,隔着十几米远还能听到鸽子叫,整晚“咕咕”叫,让她一家子都睡不好,特别心烦。邻居们普遍反映,这群鸽子已经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部门:

这事不归我们管

记者走访了几个相关部门,询问养鸽子是否合法,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哪些养殖规范?对此,各部门都表示不归他们管。

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说法是:按规定,跃龙街道是禁养区,但禁养对象是畜牧动物生产,金先生养鸽子不以生产出售为目的,因此,不归我们管。再者,我们管辖的数量按照生猪200头的标准起步,80只鸽子数量较小,也不在我们管辖的范围内。

县综合执法局表示,单纯是市民之间的矛盾,我们管不了。只有鸽子影响市容市貌、鸽棚搭建是违章建筑,我们才能管。凡是没有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违法搭建行为,都可以经过举报,由综合执法局出面处理。

县信鸽协会表示,金先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他养的鸽子是参加比赛的,不会向市民出售。对鸽子的养殖,我们也没有规范,我们只管比赛的事。

东海社区则说,之前没有居民来社区投诉,我们也不知道有人在社区养鸽子,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进行劝说,金先生已表示愿意整改。

法援律师支招:

浙江中汇律师事务所的鲍玮琦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居民有权享有休息的权利,金先生侵犯了邻居的居住安宁权,已经对他们造成了影响,赵小姐可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县综合执法局投诉鸽子棚属于违法搭建。

【相关链接】

北京:《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平台、阳台和窗外搭建鸽舍。

上海:《上海市文明养鸽条例》要求养鸽者必须得到3个以上邻居的同意。

长沙:《关于加强信鸽管理的规定》要求,凡在屋顶、楼顶搭建鸽舍,需征得产权人的同意;凡在楼房阳台、露台内搭建的鸽舍,必须是封闭式结构,鸽粪不得泄漏。

【采访后记】

在采访各相关部门的过程中,小记明显感受到了管理空当和法律漏洞,“这不归我们管,我们也的确不知道该让你找谁”,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有心无力。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采访中邻居们所表现的态度,并不是针锋相对,而是理解和包容,知道你喜欢所以我忍忍,比起民事诉讼,大家更愿意退一步,协商解决。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在享受自己快乐的同时,也应懂得换位思考,是否不小心伤害了他人的权利?影响了他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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