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背景

阳江处于湛茂阳和珠三角的中心地带,扼粤西要冲,是广东省海洋大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经济发展与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区域经济平衡及粤西崛起紧密相关。《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是江城区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履行海域管理、水产养殖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江城区未来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蓝图。

2017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精神,切实抓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养殖水域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推进养殖依法管理,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集中督导调研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基石,是事关水产养殖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水产养殖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基本依据,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非常重要、非做不可,必须高度重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既是法律赋予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还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现实需要。因此会议要求各地务必真抓实干,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从组织领导上予以坚强保障,切实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狠抓工作落实,要从工作进度上进行严格考核,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摸底编制基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级市、县(区)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前正式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二、制定《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依据

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产环境,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结合江城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制定了《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主要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

3.《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

4.《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5.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629号)

6.《阳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7.《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0-2015年)》

三、《阳江市江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是总则内容,主要编制的目的、规划编制的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及规划范围。

(二)第二章:是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分别为水域滩涂承载力的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及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第三章:该章节主要是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对功能区划概述,以及禁养区、限制养殖区及养殖区的范围区划分和相关养殖管理内容。

(四)第四章:该章节主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等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说明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极具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图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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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

阳江市江城区滩涂规划2018-2030(印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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