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鱼蟹混养的池塘条件、养殖前准备、苗种选择、放养、水质管理、饲养管理、病害防控、尾水调控和捕捞等方面技术。
本规范适合内陆盐碱水池塘养殖。
1.池塘条件
池塘以长方形,东西向,面积在10 亩~15 亩为宜。坡度1:2~2.5,池埂坡面适当加宽。水深以1 m~2 m为宜,深浅不一为最好。一般四周浅、中间深,最好能有水深为20 cm~40 cm的浅水区。
池塘要求水源充足,水质清新无污染,进排水方便,池埂坚实不漏水,交通便利。
2.养殖前准备
2.1 清塘消毒
精养池塘应每隔3年~5年清淤一次,使淤泥厚度保持在10 cm~15 cm左右,经充分冰冻和暴晒后,于养殖前1个月用生石灰按照75 kg/亩全池消毒,上年发生过严重病害的池塘应适当加大消毒药物剂量。
2.2 注水
苗种放养前7 d~10 d注入新水,注水口要加装滤网,避免野杂鱼及敌害生物进入。养殖初期水位可稍浅一些,一般控制在1 m,到养殖中后期,水深控制在1.5 m~2 m之间为宜。
2.3 施肥
施发酵腐熟的有机肥200 kg/亩~400 kg/亩,每天翻动,促使有机肥中的轮虫卵上浮,增加水体中的动物性饵料生物量。
2.4 种植水草
蟹种放养前,要在池塘中栽植水草如伊乐藻、菹草、轮叶黑藻等,种植面积占池塘面积的50%左右。
2.5 设置防逃设施
池塘四周用塑料薄膜等材料设施防逃设施,上部高出地面50 cm~60 cm,埋入土下15 cm~20 cm并压实。外侧用木桩或绳子将防逃材料固定,接头处光滑不留缝隙。设施内留出1 m~2 m的堤埂。
2.6 投放贝类
蟹种投放前,在池塘中投放一定数量的贝类,为河蟹提供喜食的鲜活饵料。一般每亩投放200 kg~300 kg,6月和8月可分别补投一次。投放前要做好消毒处理。
3.苗种选择
3.1鱼种选择
一般投放夏花,选择混养鱼种时,要避免放养与河蟹争食和残杀的品种,常以鲢、鳙为主,也可搭配一定数量的鲫鱼,国内部分地区也有套养团头鲂、草鱼及鳊鱼等品种的案例,但放养这些品种时要严格控制放养数量及规格(通常不超过20%),并须按照河蟹的规格大小确定是否放养及放养的先后顺序,避免造成损失。放养大规格幼蟹的可适当放些草鱼、鳊鱼,放养小规格幼蟹时,则不易放养。
也可投放大规格鱼种,当年即可长成上市。如放养规格为200 g/尾~300 g/尾的鲢鳙鱼,放养密度可保持在80 尾/亩~100 尾/亩,其中鳙鱼占30%。
3.2 蟹种选择
一般以养殖商品蟹为主,在选择蟹种时,要注意选择规格整齐,没有伤病,附肢健全,体质健壮,活力较强,没有性早熟的优质扣蟹。
4.苗种放养
4.1 鱼种放养
鱼蟹混养时,通常以养蟹为主,鱼种放养量占30%~40%,鱼种放养要先于放蟹。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放养时间一般在4月末到5月初。放养前要用食盐或高锰酸钾水溶液对鱼种进行消毒,下塘时水温差应控制在2℃以内。
4.2 蟹种放养
放养扣蟹规格以100只/kg~140只/kg为宜,放养密度一般在每亩500只~800只。水温在5 ℃~7 ℃时即可投放。放养扣蟹时间一般与放养鱼种时间相近,也为4月末到5月初。下塘时水温差应控制在3℃以内。
5.水质管理
水质管理一般也以河蟹为主。一般要求pH在7.5~8.5,养殖过程中要经常注入新水,保证水体透明度为30 cm~40 cm;要适时开启增氧机或使用微孔增氧设备增氧,保证水中溶解氧在5 mg/L以上。养殖初期水位可稍浅一些,随着气温的上升,到养殖中期需逐渐加入新水提高水位,每5 d~7 d加水1次,每次加水20 cm。鱼种放养时,水深要保证在1 m,至6月末逐渐加水至1.8 m~2 m。7~8月份,每7 d~10 d换水一次,换水量为池水总量的30%。养殖后期,每10 d加注新水一次。在河蟹蜕壳期间,要保持水位稳定,一般无需换水。
养殖期间,可适时使用光合细菌、EM菌、芽孢杆菌及改底剂等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保证水质“肥、活、嫩、爽”。
6.投喂管理
投喂以河蟹为主,通常以“中间青、两头精”的方式进行。4-6月和9~10月,动物性饵料要占总投饵量的70%,7~8月,以植物性饵料为主,少量搭配动物性饵料。投喂量一般在河蟹总重的5%左右,每日投喂次数应不少于两次,通常在早晨和傍晚投喂,且早上的投饵量占日投饵总量的30%,傍晚占70%,以投喂后2~3 h吃完为宜。投喂应遵循“四定”原则,具体投喂量要根据天气、水温、水质及河蟹的生长情况灵活掌握。河蟹蜕壳期间,需在饵料中添加一些微量元素、蜕壳素及骨粉、鱼粉等,为河蟹补充钙质,促进其快速蜕壳生长。套养鱼类一般不用考虑投喂。
7.病害防控
要坚持早中晚各巡塘一次,观察养殖池中鱼与蟹的摄食及活动情况,特别要注意河蟹的蜕壳情况,对于软壳蟹可采取增投大块适口动物性饵料的方法予以保护。
日常要做好管理记录,要坚持预防为主,进入高温期,每半个月泼洒一次生石灰,可有效防止病害的发生。养殖期间可定期用以大蒜素为主要成分的药饵投喂,预防病害的发生。对于病死的鱼蟹要及时打捞清除,定点掩埋,做好消毒处理。鱼蟹混养使用药物时要注意两者兼顾,在幼蟹期及河蟹大量蜕壳时,要尽量避免使用药物,施用药物时,还要充分考虑pH、温度等诸多因素,最好选用挂袋、挂篓和内服的方式。杀虫剂要谨慎使用。
8.尾水处理
养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实施微生物调控、种植水草等途径对尾水进行处理,以保障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9.养成收获
河蟹捕捞时间一般在9月末至10月初,温度高的地区可延长至11月,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常采用灯光诱捕、地笼张捕等多种方法进行人工抓捕,注意不能设簖捕捉,也不能干池捕蟹,收获的螃蟹即可直接上市。养成的冬片鱼种可移入越冬池或加深池水继续养殖。若混养成鱼,则可捕捞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