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用假资料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更不该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受到处分完全是自作自受……”在违纪事实面前,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卜口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兼恒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社长伍某某悔不当初。
本应是致富带头人,伍某某却成了“自富带头人”。事情还要从一次专项监察说起。
2018年,碧江区纪委监委在对扶贫种植项目开展专项监察过程中,发现卜口村水蜜桃和马铃薯项目的实际种植面积与项目实施方案上的面积严重不符。
碧江区桐木坪乡纪委干部在群众家中开展走访
顺着这条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成立2个核查组,从项目资金拨付、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展开深入调查,伍某某以欺骗手段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申报合作社的资料是我编造的,53个社员,其实只有几个是真实的。”原来,伍某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听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获取国家扶贫项目补助,便想方设法成立合作社,并担任该合作社社长。
用假资料成功申报合作社后,伍某某更加肆无忌惮。于是,他故技重施,在明知水蜜桃项目实际实施面积为259.8亩,马铃薯实际实施面积为300亩的情况下,按照两个项目面积分别为500亩来编造项目报账资料,并上报给桐木坪乡扶贫办。
桐木坪乡扶贫办原负责人王某某、工作人员周某某没有认真履行把关职责,致使伍某某上报的项目报账材料得以审核通过。随后,桐木坪乡财政分局将水蜜桃项目购苗款、水蜜桃及马铃薯项目肥料款直接拨付给了供货商。供货商收到货款后,按照伍某某的要求,将虚报部分共计9.66万元打到其私人账户上。
“我们发现伍某某的银行流水有多次在娱乐场所消费的记录,且每次消费的金额都高达数千元。”办案人员介绍,伍某某在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后,沉醉于纸醉金迷中,多次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违纪,违纪必严惩。2018年11月,伍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王某某、周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