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相关部门:

如东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如东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决定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东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为宗旨,以质量内涵提升为核心,合理配置优质资源,缩小全县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确保2023年底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验收。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到2023年,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达到或超过教育部规定指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农村小规模学校达到相应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更加优质、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规划,本着“巩固、发展、提高”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政策倾斜,帮薄扶弱。采取结对帮扶、支教挂职、专项资助等方式,在班子配备、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着力消除校际办学水平差距。

(三)注重内涵,办出特色。注重全面优质,关注学校内涵发展,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为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搭建平台。

(四)全面提高,协调发展。大力开发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布局调整和校舍新建改造力度,放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全面提高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四、对照指标主要存在问题逐项分析

(一)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国标5、省标5)。

对照国家对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的面积要求,实验小学、掘港小学、景安小学、双甸小学、岔河小学,实验初中、茗海初中、邱陞中学尚不达标。对于县城的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掘港小学将通过新建学校来分流生源,逐步提高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的问题,相关学校的建设速度必须加快。茗海初中将通过控制外来生源增加生均面积,景安小学、双甸小学、岔河小学、邱陞中学需要所在镇对学生使用体育运动场馆进行挖潜,增加使用面积。

(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国标8、省标10)。

省定标准对国家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小学1-2万人/校,初中2-4万人/校。省里在评估时要求,凡有大规模学校的就认为规划不合理。在我县主要表现:县城学校规模普遍高于标准,镇区学校规模普遍低于标准。镇区有一些单轨制的小规模学校,虽然占有了学校数,实际并不能分担大规模学校生源。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要求,这些规模较小的学校不但要保留,而且也需加大投入,进一步办好办优。

(三)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国标10、省标11)。

对照该指标,省里在近三年评估时放宽要求,对2016年及之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教室单间面积分别放宽至不低于73平方米、67平方米。同时要求作出规划,认定后三年内达标。我县必须及时启动校舍升级工程,通过专用教室调整,确保三年内达到要求。

(四)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国标11、省标12)。

我县没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不存在超过2500人的问题,但存在超过2000人的学校,均集中在县城: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掘港小学、宾山小学。对照标准,初中、小学每年级人数分别不超过666人、333人。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每班学额初中45人、小学40人,办学规模初中12轨、小学6轨计算,初中、小学每年级人数分别不超过540人、240人。县城两所初中招生均超过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而且实验中学是优质均衡上限标准的2倍;对照现代化标准和优质均衡的上限标准,实验小学、掘港小学、宾山小学都严重超标。友谊路小学、解放路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投入使用后,教育资源供给紧张态势有所缓解,但离教育现代化标准仍有距离,尤其是实验小学的施教区已经无法缩小,主要因为该校周围的房地产开发密度太大,且随着实验小学周边房地产相继投入市场,后期的招生压力会更大。后期应同步优化小区和学校布局,抓紧在实验小学附近再建1-2所小学才能满足教育需求。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过于集中,增设的小学还不宜太远,否则在后期调整学区时还可能带来新的难题。

(五)县域内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国标12、省标13)。

目前,我县小学超过45人标准班额的有10所学校共210个班级,初中超过50人标准班额的有3所学校共68个班级,大班额比例超过1%。超班额问题在县城尤其突出,县城4所小学就有155个班级,初中就有67个班级。镇区学校超班额的班级数相对较少,其中双甸小学教学用房不足,其余学校主要原因在于专用教师不足因而压缩班级。工作难点仍然集中于城区。后期必须进一步加大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力度,加大对镇区义务教育学校专用教师的配备力度,对双甸小学等个别教学用房不足的镇区学校适当加大校舍建设投入。

(六)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国标15、省标17)。

目前,按照有关部门对“工资”与“收入”概念的区别理解,我县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查工作的通知》对计算口径的理解可能还存在异议。县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及时与上级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确保正确理解、科学实施,使该项目能顺利通过国家和省两级政府的创建验收。

(七)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国标23、省标25)。

初中学段巩固率,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多位一体,共同发力,县教体局要牵头进一步优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强化依法治教,实施综合治理,共同做好初中控辍保学工作,逐步化解前期积累的问题。

另外,按照省“创建指标9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应该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监测的要求。对照标准化监测要求,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普遍无劳技室、电子阅览室,镇区学校无舞蹈室,部分镇区学校还存在普通阅览室不足等问题,需要列入学校改造和装备计划。

五、工作举措

(一)完善教育布局规划,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1.优化教育布局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和联动意识,科学配置全县义务教育资源,县教体局组织,县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政府等配合,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和国家优质均衡要求,修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后作为今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和中长期管控的依据。

2.增加县城教育资源。加速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新学校建设,改善县城城区学校办学条件。现有学校未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要通过规划优先、新建、改扩建等措施拓展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通过合理调整施教区、优化教育管理模式等措施,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城区学校入学压力,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规模班额均符合标准,切实解决大规模大班额问题。抓紧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升级工程,通过优化组合,确保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分步达标。

3.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与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相结合,科学制订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按照省定Ⅰ类标准,配齐配足小学科学探究室、实验仪器室、标本室;初中数字化实验室、理化生探究实验室;中小学音乐和美术器材室、劳技教室、心理健康教育室、卫生保健室等;配齐中小学教师教学用计算机设备。加强学校特色装备建设,补齐短板,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随班就读专用资源教室建设。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实现县域内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及校际差异系数达到规定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智慧教育环境,实施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水平完成教育城域网建设,确保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高速互联,所有中小学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加强教育管理数据库、资源中心和应用系统建设,打造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打造一批具有如东教育特色的精品资源。按要求装备多媒体教室,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育人质量整体提升。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融入课堂教学、课程实施、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各个环节,创新诚信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2.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开齐上足教好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年举办运动会、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构建以艺术教育为主体、中小学相互衔接、课内课外相互联系、校内校外相互促进、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一校一品”特色建设,指导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完善学生体育锻炼监测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并向社会公布。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上足教好国家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完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学校、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加大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4.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共同进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共同体教科研活动。探索建立共同体内部教师队伍交流机制,整体优化教师队伍素质。关注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薄弱学校,开展督导调研、培训指导、结对共进、挂钩帮扶等活动,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南通市新优质学校”。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

1.加强师德建设。推动教师教育常态化,积极培树典型,定期表彰优秀教师,弘扬师德正能量。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评制度,研究制订师德考核办法,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常态化整治有偿家教,实行师德失范信访督办和“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制度。

2.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积极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建立县级教师全员培训网络平台,不断改进教师培训方式、内容,确保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培训任务完成率10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100%。修订教育名优人才考核办法和县级教学系列名优人才评选办法。实施乡村学校校长、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建好县级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培育站。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提高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活力。

3.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科学制订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优先补足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建立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名优人才到乡村学校服务机制,鼓励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按规定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到2023年,全县乡村学校教师配置进一步优化、数量满足课程设置要求、育人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4.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统一编制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集中岗位设置;按照“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集中人事管理;按照优质均衡配置的原则,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争取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艺(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全面达标。

(四)始终凸显公益普惠,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

1.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要求,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突出精准帮扶,围绕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倾斜,特殊教育学校(含各融合教育中心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保障教育投入的优质均衡。

2.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规定,做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100%;坚持“零择班”原则,完善均衡分班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县优质高中按照70%的比例分配招生名额,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关注随迁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入学,与当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切实提高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控辍工作,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超过国家标准。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确保学校安全长效管理制度化。以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主阵地,强化师生、家长安全教育。实施校园安防提升工程,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严格学校日常管理,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委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科学指导和公正评估创建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措施扎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凡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低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凝聚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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