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3
DB23/TXXXXX-2017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湿地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勤、刘新宇、赵岭、李勇、邵伟庚、霍忠文、潘忠革、林卓强、刘光涛、
吴文、安睿、陈维礼、丰田、郑健、王志军、吴建国、张信、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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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XXXXX-2017
芦苇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芦苇实生苗栽培技术、根茎栽培技术和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芦苇栽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实生苗栽培技术
3.1种子采集与贮存
10月中旬剪取成熟、低垂的芦苇穗,晒干放入编织袋中,于通风干燥0℃~4℃环境中贮存。
3.2实生苗培育
3.2.1育苗地选择
地势平坦、排灌良好、交通便利、土壤含盐量3.2.2做畦
深翻、耙细平整作宽1.2m,长度不超过10m的畦。根据地势情况向下挖8cm~12cm,将畦
底及两侧铲平、铲齐、压实,畦的四周设置灌、排沟渠。施有机肥(5~10)kg/m
与土壤充分混合
耙平。
32.3播种
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育苗地灌水2d排干,将保存的芦苇穗切碎均匀撒入苗田中,覆土
0.2cm,播种量7.5g/m
。
3.2.4苗田管理
芦苇出苗后灌水,水深不应淹没幼苗,随着芦苇生长进行间苗、除草和施肥,苗高5cm高时
苗间距2cm,苗高20cm时苗间距6cm。芦苇植株分蘖后进行移栽或第二年春季气温达到10℃
以上时栽植。
3.3栽植地整地
上年秋季或春季采用机械翻耕、耙细整平,耕深20cm~30cm,并去除地面杂草。
3.4栽植
将移栽地灌水,从育苗田中起出芦苇苗进行挖穴栽植,人工挖穴深10cm~15cm,穴大小依
据移芦苇苗而定,株行距为1m×1m,每穴3株~5株,将芦苇苗放入穴内覆土压实,栽后浇透水。
DB23/TXXXXX-2017
3.5灌溉
苗高达到30cm后,灌水层保持5cm,随苗生长加深水层,最深不超过50cm。秋季进行排水
保持土壤湿润即可。第二年后芦苇自然生长发育,无需灌溉。
3.6病虫害防治
芦苇病虫害以蚜虫为主,用40%氧化乐果(800~1500)倍液喷杀。
3.7芦苇收割
在土壤冻结后对成熟芦苇进行收割,保留5cm割茬和地上枯落物。
3.8冬季管理
芦苇收割结束后,为防止养分损失应尽量减少火烧或不烧。对当年病虫害发生严重地块应在冬
季进行一次火烧或对腐烂草集中销毁。
4根茎栽培技术
4.1根茎的挖取与收集
土壤解冻气后,在芦苇自然生长地进行根茎的挖取与收集,采用隔行挖取或小斑块挖取,挖取
时应保留一部分芦苇根茎。挖取深度20cm~30cm以挖到水平根茎为准,获得根茎及时收集装袋,
喷洒水分,避免阳光直晒。
4.2整地
同3.3。
4.3根茎运输
挖取收集的根茎应及时运输,运输前根茎应喷洒水分、包裹装袋。
4.4栽植
移栽前将根茎切成长15cm~30cm的根茎段,保证每个根茎段最低有2个节或芽。采用挖沟
或穴栽的方式栽植,人工挖沟或穴,深15cm~30cm,穴底长度依据移栽根茎的长度而定,株行
距为1m×1m,将切好的根茎平放在沟内或穴内,覆土。浇透水。
4.5灌溉
同3.5。
4.6病虫害防治
同3.6。
4.7芦苇收割
同3.7。
4.8冬季管理
同3.8。
DB23/TXXXXX-2017
5技术档案
建立芦苇栽培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种子采集与贮藏、育苗地选择、整地作畦、播种、苗田管
理、根茎挖取与收集、运输、栽植、密度、时间、规格和处理、施肥、灌溉情况、病虫害种类和防
治情况、芦苇收割、冬季管理,各工序用工量及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