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过程中,砥砺奋进、担当实干,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奋发作为,不断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即日起, “清廉江海”公众号开设【榜样力量•勤廉风采】专栏,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我终于捋清楚了,昨天琢磨了一整夜,把相关供证疑点又梳理了一遍。”清晨,他眼底布满红丝,步履急促地走进2·18专案指挥室。他,就是南通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江建忠。
他,做过八年反贪干警、四年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还具有丰富的案件查办经验,对于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他是一把“好手”。10多年来,他先后被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被南通市文明委评为“文明百佳·敬业奉献之星”,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2021年11月,被江苏省纪委监委授予“全省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他满怀激情——无悔初心谱写忠诚
“他个子不高,但步伐很快,总是满怀激情地从一个案件投入到另一个案件。”这是专案组的同事们对他的评价。
2010年,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江建忠,放弃了工作六年的央企优渥岗位,毅然决然地选择报考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他,怀揣着一颗反贪惩恶的初心,如愿成为了一名检察官,长年奋战在反贪工作一线,2018年初转隶至南通市纪委监委依然战斗在反腐败的“第一线”。10多年来,他一直战斗在反贪和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前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参与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0余件,多次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参与查办大案要案,始终对反腐败工作充满着热情和干劲。
2018年在参加省纪委监委两起厅级干部专案,2019年参加省纪委监委查办的某厅级干部专案,2020年主办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处级干部案件,2021年主办了江苏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正处职干部案件……在这些案件查办中,他要么担任案件主办人,要么作为办案骨干,在每一个案件审查调查中始终充满激情和斗志,在每一个大案要案突破中始终发挥着“尖刀”和“主心骨”的作用,他始终在用实际行动谱写着对党忠诚。
他久经磨炼——业务全面善于攻坚
“办案业务能力强,肯动脑筋,能打硬仗、啃硬骨头,是当之无愧的办案能手。”这是他留给很多领导和同事的印象。
十多年如一日的一线办案磨炼,使得江建忠无论在线索初核、审查谈话、证据收集固定、报告撰写等各个方面都是“行家”,业务能力非常全面,是同事们公认的“多面手”。2015年,在西藏挂职期间,他指挥和带领当地某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了拉萨开发区某处级干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与同事们一起“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2019年4月,他被省纪委监委抽调参与某厅级干部涉黑违纪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他勇于担当有难度有挑战的工作,先后参与了案件内审谈话以及重要的调查取证工作,长时间持续辗转于南京、徐州等地,为案件突破以及有序推进作出了大量贡献,其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也得到了专案组领导的肯定。
2020年,他主办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处级干部案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称赞。在线索初核中,他便下定决心——“不成案件誓不罢休”。他,白天外出取证,晚上分析讨论,一条条线索材料、一个个可疑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摸。终于,在对新调取的账户交易流水分析后,一条从浙江宁波汇来的50余万元的交易记录引起了他的关注,通过互联网查询、案件比照,他与同志们摸清了汇款人和案件的基本情况,敏锐地感觉到这笔50多万元人民币存在利益输送的重大嫌疑。之后,他与同志们先后赴浙江、如皋等地秘密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基本掌握了行受贿的事实,在县区纪委的配合下,顺利拿到了行贿人的证言。
同年6月,审查调查对象被南通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这是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为数不多的由线索初核查成的留置案件。主要对象被留置后,他担任案件主办人,在5个多月夜以继日的努力下,案件被顺利移送审理和司法机关,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他在主办江苏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正处职干部案件时,在被审查调查对象态度较长时间不端正、回避主要问题的情况下,他带领“内审组”的同志们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成功打开突破口,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追缴赃款赃物1100余万元。
他内外兼修——一心为公信念坚定
“为人正直,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从不以手中权力和案件谋取任何私利。”这是他始终严守的做事做人底线。
律己才能正人,打铁必须自身硬。他时刻牢记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多年来,未参加过一起与案件相关的饭局,从未和被查处对象及其关系人有任何不正常的交往,切实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确保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做“人”的思想工作。如果平时不学习,不注重积累,在谈话时感觉就没有“底气”,那样会被谈话对象“瞧不起”。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无论是在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还是转隶至市纪委监委,他始终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尤其是在审查调查案件查办中持续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长年“以办案点为家”。在案件查办一线工作的10多年里,平均每年办案、加班、出差都在200天以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连续两年被借用在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协同办案共计500余天,离家千里却从无怨言。
谈起家人,他感觉亏欠太多,家里家外大事小事,都是有心无力。他曾自嘲,“从市纪委监委办案点到家只有5分钟的路程,却要走5个多月,平时跟妻子、孩子的交流,只能通过微信视频,对孩子的学习自己一点也用不上力。”然而,他跟同事们还说,“等自己的孩子长大了,一定会明白自己所做的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每当谈及此处,他的目光中总是充满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