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外面打工,年收入2万元,现在自己经营家庭农场,年收入三四十万。”昨天,新洲区三店街七里村养殖家庭农场主宋春生欣喜地告诉记者。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农业部陆续确定湖北武汉、上海松江、吉林延边等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其中,武汉从前年开始试点。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167家,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66家。

据了解,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两人搭伙年收入过百万

在新洲区三店街七里村,农户宋春生和程友生两人共同经营一个家庭农场。176亩的养殖水面,半年时间养鱼、半年时间养虾,年收入能过百万元。

程友生以前在广东打工,从事水泥制品行业,听朋友说养虾效益好,他决定回乡创业。前年,程友生和宋春生两人流转了200多亩荒地,改建成鱼池用于养鱼、养虾。

宋春生说,以前承包过村里的水塘养鱼,由于面积小,根本无法大规模养殖,每年的效益才几万元。现在,只要从村民手中租到连片的土地,就可以自己支配。他选择村里低洼地200多亩,每亩年租金从200元到500元不等。

养虾效益高、风险大,每年5月份从海口空运种苗,花8000元的月薪请当地技术人员常驻农场进行指导,农场里还常年请帮工,忙碌的时候还要请临时工。而下半年养鱼,比养虾容易多了。尽管比在外面打工辛苦,可两人都觉得,“给自己打工最踏实!”

以前3亩地,现在盘下140亩

程建华是新洲区首批家庭农场主之一,农场位于新洲区凤凰街三叉村。2011年申报家庭农场之前,程建华家种植面积只有3亩地,他种植的品种有西甜瓜、玉米、马齿苋和地菜。中百仓储的负责人多年前曾去考察过他的菜地,希望引入超市销售,由于种植规模小供应跟不上,没有合作成。

成立家庭农场后,程建华流转了140亩土地,种植西甜瓜、玉米、葡萄等特色品种,采用集约化经营,产品上市早、产量高,销路畅通。如今,程建华的家庭农场年收入高达三四十万元,比村里很多在外打工的人赚得多。

每天早上8点,在汉口百步亭小区的广场旁,小区居民能在蔬菜直通车上买到新鲜的蔬菜,比集贸市场便宜15%。这台蔬菜直通车的运营商是湖北老农民高新农业科技公司,公司总经理欧宏卫过去在城里当老板,因为看好农业的前景,成为一名专业种植大户。

欧宏卫和几个朋友合伙在汉南种菜。最初投资1000万元,而现在累计投入已达5000万元。在汉南区湘口街,欧宏卫有3500多亩的连片蔬菜种植地,蔬菜直通车上的新鲜蔬菜,全部来自于基地,省去中间环节让利于市民。

现在,欧宏卫还经常接到熟人电话,咨询如何进入这个行业。“说明大家意识到蔬菜的重要性,新鲜放心的蔬菜永远是有销路的。”

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土地科科长王文才介绍了成为一名农场主的条件。家庭农场主必须是武汉市农村户籍、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农户,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水平,具备市农广校以上部门颁发的“绿色证书”,具有5年以上主产业种养经营等。通过流转土地的方式获得一定规模的种植或养殖面积,政府会给予补贴。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为50亩以上300亩以内。

普通农场主是指规模在100亩左右的小型农场主,有意向的人士可到当地的经管站签署相关的合同。

对于大规模的种植项目,如千亩以上的项目,现在设有准入门槛。首先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不给于耕地进行流转,而是以荒地为主,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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