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了56年的“枫桥经验”山东结硕果,去年调解矛盾纠纷27.2万件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镇诞生了“枫桥经验”。时光荏苒,转瞬间已过去56年,如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东结出累累硕果,成为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2018年山东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7.2万件,调解成功26.9万件,调解成功率99%,履行协议26.5万件,履约率98%。
近年来,山东总结“枫桥经验”,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部署,在新兴领域及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人民调解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同时,挖掘“明星调解员”、成立“金牌调解室”,开展了一系列品牌调解创建活动,打造了一大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室品牌,有效化解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济宁市邹城市香城镇的“振良品牌调解室”,是以北齐村村民齐振良的名字命名的,他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望,“有问题,找振良”成了当地群众的口头禅。大家之所以如此信任振良,是因为他不仅是个知心人,还是个法律通,从婆媳、邻里纠纷到劳资纠纷,再到工伤事故、拆迁纠纷,其中涉及的情理法都难不倒他。像“振良品牌调解室”这样以金牌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室山东有很多,青岛市胶州市“老胡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胡兆星也是当地的调解明星,他坚持调解跟着项目走,把“老胡调解工作室”牌子挂到拆迁现场,积极参加街道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胡兆星探索总结的调解工作法“一般纠纷,及时调解;易激化纠纷,稳妥调解;疑难纠纷,联动调解;突发纠纷,果断调解”在胶州市推广,他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化解矛盾的有心人”“分忧解难的贴心人”。
5月21日,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会议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基本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
“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群众诉求,人民调解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解维俊表示,下一步将大力组织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在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新兴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年内力争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