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6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对未来3年全省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增收进行了系统安排和部署。
两个方案特别提出, 要健全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收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建立市场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农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好,为农业增效赋能、为农民增收加力,做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致富一方人,可以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
为什么联?
怎样联?
下一步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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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联
(一)习近平总书记有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利益联结工作,2014年在内蒙古调研时曾指出: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建立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2020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发展乡村产业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要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中央有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年和2019年的中央1号文件连续强调,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202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202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可以说,建立和完善农业市场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国家在重要战略转型时期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点要求,是当前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关系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共同富裕的顺利实现。
(三)发展有需要
从云南省情况看,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有2300万农民、7.67万个家庭农场、6.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5万户农业企业(其中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221户),家庭经营为基础,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体系正逐步建立完善。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1200万亩,流转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比重达16%左右;土地流转农户近200万户,占全省农户的1/5;促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与联合,不仅有利于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活力,还可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四)省委、省政府有安排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建立利益机制助农增收10种参考模式和部分实践案例,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机制,创新收益分享模式,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10模式主要是:订单合同、股份合作、流转聘用、产业化联合体、服务协作、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农户(村集体)直接入股经营、担保型联结、“市场式”联结、“托管式”联结。
(五)工作有基础
脱贫攻坚期间,云南省大力推广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合作社、合作社联结脱贫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仍然是“一平台三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计有4000多个企业、1.2万个合作社和190余万农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充分发挥了发展产业带动脱贫攻坚及巩固脱贫成果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在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同时,各地也在构建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方面探索了好的做法。
怎样联
发挥好产业的基础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实”
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选准建立农民利益联结主导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如,保山腾冲市因地制宜发展肉牛产业,勐海县依托资源发展茶叶产业,昭阳区永丰镇引进技术发展苹果产业等,都是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典型案例。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市场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把推动农民增收与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利益联结既要联得上更要联得实。
发挥好企业的纽带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紧”
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企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是全产业链的“链主”,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宣威市太坤企业充分发挥联农带农的中坚作用,把区域内同业合作社组建成产业联合体,提升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强化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带动农民就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持续增收;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服务农民持续增收”的理念,通过政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辐射联合社、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带动农民等方式,加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社、合作社和农户紧密联结的利益机制,让农民增收搭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这趟“顺风车”。
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好”
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是主体,既要借助外力,更要激发主体意识、增强主体能力,充分释放蕴藏在群众中的创造力,形成增收的强大合力。如,建水县南庄镇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凭借一项技术、一把剪刀闯天下,蹚出了一条农民职业化的新路子。要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农民实用技能等培训,既要培养一批适应市场需要的产业化技能人才走出去“闯天下”,更要立足脚下“这块地”,大力培训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养种植能人、养殖能手等带头人和专业合作组织人才,使农民通过培训,真正能从素质、技术、技能等方面有所提高,成为农业经营的主力和主人。
发挥好机制的保障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长”
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形成企业与农户在产业优势上的互补,推动产业集约化、专业化、链条化发展,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分享收益、增收致富。如,罗平板桥镇充分利用零散土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场院、荒地等“沉睡”资源,最大限度地激活“人”、“地”、“钱”、“自然风光”等要素,形成农民增收加速度。要聚焦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紧扣各类市场主体与农民的利益点,按照市场化的思路,深化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农民与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更紧密的常态化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发挥好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牢”
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土地规模经营、推广先进技术、节约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将村集体资产盘活,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基本经验。如,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蔡甸村党支部,组织发动群众土地入股,实现小田变大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如,文山州广南县通过建立村党组织党员联系养殖户机制,带动养殖户流转土地、提供青贮玉米等,参与肉牛产业发展,打造群众增收新引擎。这些都是党支部引领下使集体收益与群众收入直接相关的最好例证。要把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的硬指标,鼓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公司、企业)等途径,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推动农民与各类市场主体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民增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将对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农增收工作开展系列宣传,对各地典型案例、有效做法进行不同形式的解读和报道。还要加大培训力度,让农村干部群众、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搞清楚利益联结机制“为什么联”、“怎么联”、“权益如何保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注重典型引路,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省委、省政府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并在年底对做得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初步梳理了第一批农业企业(合作社)带农增收的利益联结模式,比如,晋宁张良花卉合作社采用的“社员入股+土地流转+基地工资”合作社创新发展模式、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采用的“搭建平台+入股分红”合作社强力带动模式、新平褚氏农业采用的“土地租金+基地工资+奖励提成”知名品牌带动模式等。目前,还在继续组织16个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产业发展二次分配、乡村建设三次分配等带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试点。
下一步,云南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利益联结主体的支持力度,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精彩问答
记者问:云南省在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印发《云南省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制定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创业发展等11项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壮大以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促农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农业企业74983户,同比增长7.9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计5240户,同比增加800户,同比增长1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46.06亿元,同比增8.2%,支付劳动者报酬178.44亿元,带动农户899.25万户次,带动农户增收511.17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为我省农业农村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和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引导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合作社,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协会”的联合体经营模式,形成生产资料的优化、有效配置,主体联动,全产业链发展,同时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收益。
二是加强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云南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围绕“1+10+3”重点产业,建立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制度,按月监测调度农业企业发展状况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情况,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助企纾困有关政策措施。
三是加大对农业市场主体的金融和政策支持。落实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发挥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合力,创新农业土地、活体、基础设施等生物性资产融资产品,对企业给予低息贷款或贴息政策等。在用地政策上,严控耕地红线,合理利用四荒地、半坡地、废弃园地等支撑企业的用地需求。
四是强化农业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因地制宜谋划项目,按照“缺什么招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填空招商。鼓励“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企引企”,支持落地企业与省外、境外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嫁接提升,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和关联农业企业落户,形成“引一个、带一串、连一片”的集群招商效应。同时,竭尽所能做好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好融资、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实际困难,持续优化农业企业营商环境。
记者问:请问,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带动农民增收?谢谢。
答:2022年1-6月,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业及酒类、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等8个行业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6.0%,到位资金占全省省外到位资金的14.0%。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带动农户增收:
一是在投资洽谈中引导外来投资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投资洽谈中,加大宣传讲解力度,让干部群众和投资农业产业的企业搞清楚利益联结机制“怎么联”“为什么联”“权益如何保障”,鼓励农民群众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农产品为纽带,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干部群众与农业产业投资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创新收益分享模式,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利益,助推农民增收。
二是在项目推进中引导企业与农户健全完善利益联结。在项目推进中,注重典型引路,大力推广各地在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业产业投资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三是做好经验总结。省投资促进局将在工作中做好经验总结,把在农业产业招商引资中,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总结,探索出一条联农、助农、富农的招商引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