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杨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贾相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万有慧,解读《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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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方案》(东发改公管〔2023〕190号),现就《落实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家、省有关文件都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而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更是其中重要一环。6月27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东营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招标投标领域也出台了具体的配套措施。为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提升招投标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慧化水平、提高交易主体满意度,根据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状和发展,制定了《东营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个大部分,针对性地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对标先进一流、补短强弱提质,在招标投标领域,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一批重点关键环节的改革措施,实现招标投标领域流程简便、成本降低、监管严格,进一步提升监管成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按照省创新提升行动要求,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提出具体提升计划。一是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我们将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二是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加招标投标项目的公开性。三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在全市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认证登录。四是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全面推广保函,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五是强化招标投标智慧监管。我们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预警,实现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六是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按照省级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标准统一、流程相同,提升市场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七是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在市注册后可免密登录至省市两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做到公共资源交易“一地注册、全省通识”。除了省创新提升行动要求外,《实施方案》又对以下两方面做了详细规划:一是大力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年底前,在全市实现施工、监理招标项目“评定分离”。二是探索开展创新试点建设,指导支持河口区开发建设“云签”系统进行专家评审,提升评审工作效率;指导支持垦利区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智慧见证服务体系,实现见证无感模式;指导支持利津县探索开展交易平台“中标贷”服务,帮助中标企业缓解资金紧张问题。

(三)保障措施。为了保证《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狠抓任务落实以及部门间主动作为、协调配和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同时,为了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还对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做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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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融媒体中心

为什么要推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评定分离”取得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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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相学

一、改革背景

推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质量,防范廉政风险,减少对评标专家的围猎,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客观需要。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不断优化,费用不断降低,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我们连续出实招举措,市场主体得到了实惠,但伴生的一些固有顽疾仍然难以解决,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评标不公,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有效解决这些难题,近几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始探索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方式,今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全面推开。

二、具体做法

1、开展调研。研究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召开多次座谈会,邀请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各方主体开展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推行“评定分离”的社会共识。

2、出台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中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等文件,对“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定标程序、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组建、监督管理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要求,使得“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更加具有操作性。

3、细化评标定标办法。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定标办法,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定标委员会定标”分离成两个独立的环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5人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定标法、价格竞争定标法、集体议事法等定标办法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比,信誉、施工方案、标后履约情况将成为主要定标要素。同时,增加中标候选人答辩环节,择优确定中标人。

三、取得成效

1、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明确。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人主体权力责任。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实施“评定分离”改革,将定标权交给招标人,有利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更好地落实招标人的权力,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二是正确发挥了专家顾问作用。“评定分离”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定标的权利交给招标人,评标专家回归到专业顾问角色。三是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实施。“评定分离”把定标权交还给招标人,使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上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回旋余地,招标人可以选择更合适、更加优质的企业,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2、评标定标更加科学。传统的评标定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工程项目的了解仅限于招标文件对工程的介绍,无法全面掌握项目的具体特点、施工难点等。评审仅限于投标文件,有限的时间内无法对投标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班子成员能力等做出全面的评判。“评定分离”方式使招标人可以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在定标环节可以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式对投标人做出更全面、客观的评价。

3、投诉质疑大幅减少。定标方案、定标因素等随招标文件一并制作、同时公开,结合电子招标、电子评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一系列措施,招标更加公平公正,投诉质疑大幅减少。

目前,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占比逐步增加,上半年全市招标项目114个,使用“评定分离”招标项目53个,占比46%,较去年(22%)增长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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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政策具体执行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接下来有哪些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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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有慧

一、工作成效

(一)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积极配合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等上级监督部门要求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清理行动。

(二)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积极改造升级全市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实现开标全流程电子化,积极响应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所有项目提前30个工作日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计划。

(三)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

目前已经实现与市场监管系统电子证照库对接,可通过企业基本信息获取查看其电子营业证照;正在积极对接省中心相关功能接口,实现电子营业证照认证登陆,预计10月底完成。

(四)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配合电子交易平台上线,完善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功能,引进中国人民保险、中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大力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最大限度减轻投标企业资金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广保函、落实电子保函降费。

(五)强化招标投标智慧监管

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水平。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功能,推动平台数字化转型。搭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和数据分析智能化,以电子化手段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六)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争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操作规范统一试点工作,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为试点地市之一,按照省中心工作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梳理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操作规范8存在的不一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市交易中心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标准统一、流程相同、平台互联、数据共享,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质量和效能。

(七)做好“一地注册,全省通识”

积极参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揭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助力省中心建设完成以“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省中心多CA认证平台”注册/认证信息为基础的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将信息对接汇入省平台,建立省市两级中心主体信息数据共享公治机制,打通省市两级交易系统联通渠道,实现市场主体“一地注册、全省通识”。

(八)探索开展“三项试点”工作

积极指导各区县业务试点工作,分享成功经验,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协助区县完成试点任务。

二、下步工作推进计划是

一是做好信息宣传发布工作。积极融入由省中心牵头搭建的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宣传体系,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面,充分借助省级平台优势,争取将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在省级及更高层次的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对门户网站加强管理维护,常态化更新交易数据、信息,加强对行业内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畅通线上质疑投诉渠道,在官方网站显眼位置公布纪委、财政局等上级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加强政企沟通,切实为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持续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建设。通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在地域上的隔离,打破“熟面孔”“老关系”和“常委化”等评标时常出现的问题,减少专家信息集中,预防人情腐败,对围标、串标有天然的阻碍作用,有利于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专家抽取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保密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专家进场评标前告知并要求其签订《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风险告知书》,在专家抽取制度和环节上严把保密关,防止信息泄露,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四是持续推进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运用电子商务、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按照“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自主选择、直接支付、综合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建设并运行管理,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限,降低了采购成本,扩大采购比选范围。交易中心将做好电子网上商城的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网上商城使用率,充分发挥网上商城交易优势,不断丰富商城品目库,促进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入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摄影:苏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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