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

根据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2.强化民办学校意识形态监管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外教聘用、教材选用、课程开设等方面的监管,出台相关规定,完善对外籍教师、境外教材、国际课程的审查,与民办学校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强化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3.加强民办学校德育工作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使命,加强民办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学生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提升民办学校设施设备水平督促民办学校按照广东省标准学校的设备配置标准,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5.鼓励兴办高端优质民办学校

鼓励扶持国内外有教育情怀的名企、名校、名家来龙岗举办非营利的高端优质民办学校,新开办学校必须达到深圳市同类公办学校建设标准。

6.继续推进教师免费培训全覆盖

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系列、同要求的培训计划。按照公办学校教师人均培训费用的标准,每年完成一轮民办学校教师全员培训。

7.支持鼓励民办学校提高教师学历

要求民办学校新招聘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学历,逐年提高教师本科学历比率,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8.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作用

实施民办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阶梯式名师与名校长提升计划;鼓励民办学校引进名校长、名教师;设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探索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要求与标准,探索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

10.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待遇

督促民办学校依照《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聘用教师,按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断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标准。

1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主席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让民办学校教师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争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12.开展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深化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内容,公办学校派出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将优质课程送到民办学校课堂。完善结对帮扶监测与考核评价机制,公办学校教师参加结对帮扶的成绩,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免、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13.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机制

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对我区民办学校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扶持,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14.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出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15.提升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的水平

开展民办学校举办者专项培训,提升举办者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学校管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等方面的水平,培育一支有教育情怀、教育理想、舍得投入的民办学校举办者队伍。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的业务培训,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定期参加龙岗区的“校长分享会”,努力提升民办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

16.培育创建优质民办学校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龙岗教育发展的行动计划(2018-2020)》的有关要求,开展优质民办学校培育、创建和验收工作,评选出一批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强、办学影响力大、社会声誉好的优质民办学校。

17.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民办学校依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构建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校园师生安全稳定。

18.开展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监测

完善民办学校学业质量监测机制,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民办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公民办学校统一标准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提升民办学校学生的身体素质。

19.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依托督学责任区,坚持对民办学校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0.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津法规,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管,对管理混乱、教师工资低、教学水平低、教育质量低的民办学校,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终止举办者办学资质。

此外,龙岗将继续加强保障措施 其中包括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财经人力保障 强化督查评估、完善落实机制等

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 将修订出台《龙岗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2022)》加大政府对于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健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民办学校是龙岗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

随着一波又一波利好政策的出台

龙岗的民办教育质量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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